#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醫院向 B 保險公司投保醫院綜合責任險,保險金額每一事故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甲女就診期間因施打麻醉劑休克死亡,A 醫院在 B 保險公司人員參與下與甲女家屬達成 600 萬元和解。嗣後,B保險公司以參與和解當時其並未明示或默示同意和解金額為由,拒絕 A 醫院之理賠申請。下列關於本責任保險人和解參與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參與權包括保險人之和解參加權及和解同意權二權利,亦即保險人未同意和解,保險人不受該和解之拘束 |
B |
參與權包括保險人之和解參加權及和解同意權二權利,亦即保險人未同意和解,保險人免除其理賠責任 |
C |
參與權僅包括和解參加權,不包括和解同意權,保險人一旦參與和解,保險人即應受和解效力之拘束 |
D |
參與權僅包括和解參加權,不包括和解同意權,保險人參與和解,除有正當理由得拒絕和解條件或其他除外不保理由外,保險人在保險金額範圍內應受和解之拘束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以其 14 歲女兒乙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該契約效力為何? |
A |
效力未定,須待乙滿 15 歲時契約方生效 |
B |
契約無效 |
C |
乙未滿 15 歲,死亡險部分無效,其他部分若能單獨成立,則仍然有效 |
D |
契約有效,但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乙滿 15 歲時始生效力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並指定其配偶乙為受益人,保險契約中有條款約定,變更受益人須以書面申請並經保險公司同意且批註後始生效力。於保險期間,甲以書面申請變更受益人為其母校A 大學,但在保險公司未批註後即死亡。依目前保險法令及通說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保險契約之受益人已變更為 A 大學,故 A 大學有保險給付請求權 |
B |
因保險公司未完成批註,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仍為乙,故乙有保險給付請求權 |
C |
因 A 大學與甲之間並無保險利益,故此變更受益人不生效力,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仍為乙,故乙有保險給付請求權 |
D |
保險公司雖收受受益人變更申請書,但保險契約之受益人變更尚須保險人同意始生效力,故乙有保險給付請求權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下列關於再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再保險依其性質應為責任保險 |
B |
原保險契約與再保險契約得以條款約定,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於保險人無法履行保險責任時,得向再保險人請求 |
C |
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
D |
原保險契約得以條款約定,再保險不履行其給付義務時,保險人得拒絕或延遲其保險金給付義務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簽發金額新臺幣(下同)10 萬元,A 為付款人,一個月後到期之匯票予乙作為購買其二手車之部分價金。後因家人反對購買二手車而解除契約,並賠償乙現金 8 千元以彌補其損失。乙告知甲已將該票銷毀,然事實上卻將該票空白背書轉讓予善意之丙,以償還其所積欠款項。丙隨後得知丁近日與朋友共同創立公司,隨即又再將該票直接交付並贈與善意之丁,表示鼓勵年輕人創業。若該票到期不獲付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丁得對甲及乙行使追索權 |
B |
丁僅得對甲行使追索權,不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
C |
丁僅得對乙行使追索權,不得對甲行使追索權 |
D |
因丁為無償取得,故丁對甲及乙均不得行使追索權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依票據法第 22 條規定,關於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利益償還請求權人以最後之被背書人為限 |
B |
匯票、本票之發票人及其保證人,支票之發票人、匯票之承兌人均為利益償還請求權之償還義務人 |
C |
執票人得就其所受損害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 |
D |
票據上之權利,係依票據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時,執票人始得主張利益償還請求權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簽發一紙以 A 為付款人之匯票予受款人乙,乙背書讓與丙,丙再背書讓與丁,丁則委任取款背書予戊。當戊向 A 付款提示而被拒付時,戊不得向下列何人主張票據責任? |
A |
甲 |
B |
乙 |
C |
丙 |
D |
丁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簽發匯票一紙交付給乙,依序由乙、丙、丁記名背書,執票人戊之子己趁戊不注意時,將其好友丙之簽名塗銷,若匯票於到期日不獲付款,戊可向下列何人行使追索權? |
A |
僅甲、乙 |
B |
僅甲、乙、丁 |
C |
僅甲、乙、丙、丁 |
D |
僅甲、乙、己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簽發一張以 A 為付款人之匯票交付予乙,乙除背書外並請求 B 在票據上簽名為其保證,然後將票據轉讓予丙,丙除背書外於該票記載在付款地的 C 為預備付款人,然後將該票據轉讓予丁,丁於到期日前向 A 請求承兌遭拒,丁得對何人行使期前追索權? |
A |
甲、乙、丙、A、B |
B |
甲、乙、丙、B、C |
C |
甲、乙、丙、B |
D |
甲、乙、丙、C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房客甲所承租之房屋,大門門鎖損壞,向房東乙請求支付更換費用新臺幣 1 萬元,乙不願支付。爭議經調解後,乙勉為同意支付半價,惟刻意不肯支付現金,而開立 3 個月期本票予甲,意圖刁難;甲以乙之配偶丙須擔任票據保證人為條件,而答應接受本票。本票到期後,乙仍不願支付,甲依票據法及司法實務,可如何救濟? |
A |
甲得向乙丙追索,並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乙丙財產 |
B |
甲得逕向丙追索,並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丙財產 |
C |
甲於向乙追索無效後,得向丙追索,並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丙財產 |
D |
甲得向乙丙追索,追索無效後,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乙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