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錄事,#法學大意, | |||
婚生子女於何種情形時,得從母姓? |
A |
於出生時有書面約定並登記即可 |
B |
母無兄弟 |
C |
僅有一名子女 |
D |
已有其他從父姓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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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喪偶有乙、丙、丁三子。乙婚後生有一子戊。乙先於甲死亡。甲病危時,丙隨侍在側,但也隱匿甲貴重之財產,於甲死亡後被發現。甲之繼承人為何? |
A |
僅丙、丁 |
B |
僅戊、丁 |
C |
僅丙、戊 |
D |
丙、丁、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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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期日與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
B |
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 |
C |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次日,為期間之終止 |
D |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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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誠信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消滅時效抗辯權之行使,須受誠信原則之限制 |
B |
定型化契約之司法控制,非源於誠信原則之思考 |
C |
誠信原則僅適用於債之關係 |
D |
依誠信原則,契約當事人不負契約約定外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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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乙受僱於甲機關,於機關內傳遞緊急公文時,因時間十分緊迫遂在走廊上奔跑,不慎撞上前來洽公之丙。關於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本文之規定,因僱用人利用受僱人擴大其職務活動範圍,故乙若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甲代乙負責,乙無須負責 |
B |
若甲選任乙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甲不負賠償責任 |
C |
即使甲因選任監督乙執行職務已盡相當之注意而免除賠償責任,丙仍得聲請法院斟酌甲與丙之經濟狀況,令甲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
D |
即使甲並未命乙在走廊奔跑,但該行為與乙執行職務有關,因此甲仍應負民法第 188 條之僱用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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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贈與撤銷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 |
B |
在移轉贈與物之權利後,贈與人仍得任意撤銷贈與 |
C |
贈與物之權利,若僅為一部移轉,就未移轉之部分,贈與人仍得任意撤銷贈與 |
D |
縱使為經公證之贈與,在贈與物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仍得任意撤銷贈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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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傳聞證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排除之對象擴大為被告以外之人 |
B |
以偵查中為判斷傳聞證據之時點 |
C |
簡式審判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 |
D |
簡易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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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應於 24 小時內到達指定處所。下列何者非法定扣除時間之事由? |
A |
法院提審之時間 |
B |
等候通譯傳譯,未逾 6 小時之時間 |
C |
等候辯護人到場,未逾 4 小時之時間 |
D |
詢問前,請其吸菸緩和情緒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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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審判中始終沈默不語,法院應如何處理? |
A |
探究被告沈默不語之原因為何,如係行使緘默權,應予充分尊重,並停止進行審判程序 |
B |
探究被告沈默不語之原因為何,如係行使緘默權,則繼續進行審判程序 |
C |
審判作為屬於高權行為,被告有配合及協同之義務,應令其回答問題 |
D |
曉諭被告如繼續沈默不語,訴訟結果將對其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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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因竊盜罪嫌被檢察官起訴,他在法院抗辯說:「我在警察局做筆錄時承認偷錢,是因為警察疲勞訊問,我才這麼說的。」等語,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小明必須負責證明真的有疲勞訊問 |
B |
是否疲勞訊問對自白的證據能力並無影響 |
C |
被害人必須負責證明小明沒有被疲勞訊問 |
D |
檢察官必須負責證明小明沒有被疲勞訊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