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司法特考,#執行員,#行政法概要, | |||
某市警察局接獲民眾檢舉,稱轄區內某電子遊戲場有涉嫌賭博情事,警察局立即派員至現場查察,承辦員警認確有賭博行為,遂一方面將案件移送檢察官依法偵辦,另一方面通知市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試問依行政罰法規定,本案後續應如何處理? |
#106司法特考,#執行員,#行政法概要, | |||
試就職權撤銷行政處分與訴願撤銷行政處分之主體、要件及開始發生效力時點等,作分析比較。 |
#107司法特考,#法警,#書記官,#法院組織法, | |||
法院組織法第 2 條規定:「法院審判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規定訴訟案件,並依法管轄非訟事件。」請分析「其他法律規定訴訟案件」。設若甲主張乙機關未善盡管理公共設施之責,致甲受傷,請求國家賠償,遭乙機關拒絕後,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給付賠償新臺幣 50 萬元,行政法院應如何審理? |
#110司法特考,#法警,#法院組織法, | |||
何謂法院審判權?設若臺北市長選舉結束後,市長候選人甲於法定期間內,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0 條第 1 項規定,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市長當選人乙當選無效,試問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應如何審理? |
#108年,#鐵路特考,#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 | |||
有關政府採購行為和行政法上的「雙階理論」,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
A |
機關的招標、審標、決標行為為公法行為,決標之後的簽約、履約、驗收為私法行為 |
B |
機關的招標公告為私法契約,政府採購法的罰則為公法行為 |
C |
機關動用預算的採購行為,一律為公法行為 |
D |
機關的審標為私法承攬或買賣行為,有糾紛一律送民事法院解決 |
#110年,#鐵路特考,#事務管理,#法學大意, | |||
行政法院就訴訟認為無受理訴訟權限時,應為如何處理? |
A |
依職權以裁定駁回 |
B |
依被告聲請以裁定駁回 |
C |
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院 |
D |
依職權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
#107年,#鐵路特考,#法律廉政,#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 | |||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未滿幾歲之人行為不罰? |
A |
14 歲 |
B |
16 歲 |
C |
18 歲 |
D |
20 歲 |
#107年,#鐵路特考,#法律廉政,#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 | |||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行政機關縱有違反行政法義務,亦不得成為行政罰之對象 |
B |
數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依法定罰鍰額度最低之規定處罰 |
C |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依各法律之規定分別處罰 |
D |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適用法定罰鍰額度最高之規定處罰 |
#107年,#鐵路特考,#法律廉政,#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 | |||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義務人罹患疾病,恐因管收而不能治療者,應停止管收。但以義務人於管收前已罹患該疾病者為限 |
B |
義務人經命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仍不履行者,行政執行分署得直接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
C |
義務人所滯欠之金額雖未達新臺幣 10 萬元,但已出境達 2 次時,行政執行分署仍得限制其住居 |
D |
管收期限自管收之日起算,不得逾 3 個月;管收期限屆滿後,不得再行管收 |
#107年,#鐵路特考,#法律廉政,#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 | |||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關於行政執行聲明異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聲明異議,於執行程序終結前或終結後均得提起 |
B |
執行機關對於聲明異議認為有理由者,應送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是否停止執行 |
C |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因義務人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
D |
聲明異議,僅得由義務人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