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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任職於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派出所所長,因處理群眾陳抗事件,派出所人手不足,甲發現派出所內約聘擔任庶務工作的事務工友乙因喜愛健身而身強體壯,遂拿一套警察制服給乙穿著,並命令乙與其他警員一同至陳抗現場維持秩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進行群眾驅離,係依法令之行為,阻卻違法 |
B |
乙行使警察職權,係依所屬上級公務員之命令,阻卻違法 |
C |
乙依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為公務員 |
D |
乙犯刑法第 158 條、第 159 條之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罪與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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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今年 1 月 24 日三讀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相關條文修正案,提高酒駕處罰、延長酒駕累犯紀錄至 10 年,並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規定。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顯示,酒駕新制上路後,全縣今年 4 月 1 日到 6 月 24 日取締酒駕件數 325 件,較去年同期的 288 件有增無減。請以理性選擇理論說明此現象之可能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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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犯竊盜罪,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央求乙代其受過。乙一口答應,前往警察局,佯稱該起竊案是自己犯下。檢察官未察,偵查後,向法院提起公訴。審判中,法院發現真正的行為人是甲,不是乙。請問法院對於甲、乙分別應如何處理?請附詳細理由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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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違規停放汽車,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警員乙指揮受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委託之 A 民間拖吊公司實施違規拖吊,因 A 公司員工操作不當,致甲之車受損。甲依法應採取如何途徑尋求權利救濟? |
A |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聲明異議 |
B |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向 A 公司請求賠償 |
C |
依訴願法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
D |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請求進行賠償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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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竊盜罪嫌遭警詢問時,冒用乙名應詢,警察局未察而以乙犯竊盜罪嫌函送檢察署偵辦。檢察官以乙竊盜罪嫌事證明確,未經訊問,即對乙偵查終結,向地方法院簡易庭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簡易庭法官亦以事證明確,判決乙竊盜罪刑,處拘役 50 日。乙收到判決書後,認為其未曾犯罪而提起上訴,地方法院合議庭(A、B、C 法官)開庭查明,撤銷原判決,改判甲竊盜罪刑,仍處拘役 50 日。試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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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與B兩人小一起長大,就讀同一小學、國中,彼此相當友好。兩人在國中的青少年時期,相當頑皮,有時也讓家人憂心。有一次,A與B一起去大賣場,因為覺得好玩,兩人一起偷了東西,但並未被賣場警衛現。後來,A 覺得這樣的行為雖然刺激、好玩,但也覺得不妥,以後就不再做這樣的事。但B覺得非常刺激、好玩,經常在不同的賣場做相同的事,一次被發現後通報到學校,之後亦常有這様的偷竊行為,被同學老師們認為是問題學生,後來B甚至成為警察局的常客。高中後A與B逐漸疏遠,走上不同的成長途徑。請問有何社會學偏差理論,可以說明A與B的行為與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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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居住新竹市○○路○○巷,其鄰居 Y 因門口屢被停車,進出不便,遂自行以紅色油漆在門口地上劃上禁止臨時停車之紅實線,此事實為 X 所明知。某日 X 回家找不到停車位,乃停車於 Y 劃設之禁止臨時停車之紅實線上,卻遭警察開立違規舉發單並拖吊。X 繳交罰鍰及拖吊費後,向法院聲明異議,經法院裁定不罰撤銷原處分。若X 欲請求新竹市政府警察局返還已繳納之罰鍰、拖吊費,並賠償精神損害新臺幣100 元,試附理由回答:X 依法應如何主張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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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為之裁處,下列何者有受理救濟之權責? ①警察局②內政部警政署③地方法院簡易庭④地方法院普通庭⑤高等行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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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因某市警察局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法提起救濟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 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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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集會負責人因未親自在場主持集會,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依集會遊行法處以新臺幣 2 萬元罰鍰,如負責人不服該處分,應向下列何機關提起何種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