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財經實務組,#中級會計學, | |||
甲公司於X1年度開始營業,當年度部分會計項目之期末金額如下: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行政法,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5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處罰鍰者,其額度應依污染源種類、污染物項目、程度、特性及危害程度裁處,其違規情節對學校有影響者,應從重處罰。」第2項規定:「前項裁罰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據此訂定「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該準則第1條規定:「本準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7條規定:「汽車所有人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其罰鍰額度如下:一、機車:(一)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汽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第80條第1項規定:「未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試問: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行政法, | |||
甲為某部會首長,購買A公司之股票,行政院以甲取得A公司股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為由,將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經懲戒法院審理結果,認為甲確實取得A公司之股票但數量不多,而判決甲記過一次。試問:甲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懲戒法院此ㄧ判決是否合法?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行政法, | |||
甲居住於臺北市,原為位於新北市A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甲於110年5月間因體罰幼生乙致其身體受傷而遭人向新北市主管機關B檢舉,經B查證屬實而將甲移送法辦,並經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成立過失傷害罪,處拘役15日。判決之後B另依行為時法規規定,作成甲3年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行政處分。甲主張該處分違法,因其居住於臺北市,B就本案並無管轄權;且地方法院已判處其拘役,該處分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實務組,#行政法, | |||
A縣為保護自然環境,避免光害對於野生動物與觀星活動之影響,特制定「A縣光害防治自治條例」。該條例規定A縣特定區域內之商家旅店於晚上10時後須熄燈,或使用防光害燈具;違反者,處新臺幣(下同)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甲為位於該區域內之民宿,某日卻違反前揭規定,A縣政府遂裁處甲1萬2千元罰鍰。甲不服,向中央主管機關(即訴願管轄機關)B提起訴願。試問:若B認為原裁處不當,其得否撤銷原處分?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盛暑漸至,因此水果攤商A打電話給大盤商B,表示要進一批西瓜。B立即挑選了「小玉西瓜」,塞滿小貨車,載到A的水果攤。A見小玉西瓜,大為吃驚,因為他想進貨的是「大西瓜」。B表示,可是此時產地盛產的是小玉西瓜,而不是大西瓜,B自己花了數千元的運費,覺得很冤枉。問:雙方法律關係如何?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一透天厝,但A因重大過失而未精確丈量地界,所以房子略微過界占有鄰居B的土地。之後A將房屋出售給C,並完成移轉登記。一年後,B察覺房子越界,要求C必須拆屋還地。B、C間發生巨大爭執,C轉而要A負責。問:B、C及A、C關係如何?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在台鐵大廳售票櫃台,購買了一張往花蓮的觀光車票。但因粗心,A不慎遺失該車票,而被B所拾得。B貪念遂起,將車票放在網路出售。C見該廣告,有鑑於往花蓮觀光車票,一票難求,遂聯絡B,完成買賣及交付車票。C之後欲持該車票乘車,但台鐵卻表示已經接獲A的票券遺失通知。問:該車票權利人現為何人?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係一清潔公司,長期受獨居老婦B委託,定期為其擔任打掃工作。A因受缺工所苦,所以僱請違法居留的外籍勞工C,擔任清潔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某次,C在打掃B的房間時,不慎打破玻璃。問:B欲向A求償,有無可能?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貸與人甲與借用人乙締結新臺幣(下略)150萬元之書面借貸契約,於借貸契約中約定清償期以及就清償期屆至尚未清償之金額,甲得據該契約聲請強制執行。清償期屆至後,乙僅清償90萬元借款。請回答下列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