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盛暑漸至,因此水果攤商A打電話給大盤商B,表示要進一批西瓜。B立即挑選了「小玉西瓜」,塞滿小貨車,載到A的水果攤。A見小玉西瓜,大為吃驚,因為他想進貨的是「大西瓜」。B表示,可是此時產地盛產的是小玉西瓜,而不是大西瓜,B自己花了數千元的運費,覺得很冤枉。問:雙方法律關係如何?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一透天厝,但A因重大過失而未精確丈量地界,所以房子略微過界占有鄰居B的土地。之後A將房屋出售給C,並完成移轉登記。一年後,B察覺房子越界,要求C必須拆屋還地。B、C間發生巨大爭執,C轉而要A負責。問:B、C及A、C關係如何?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在台鐵大廳售票櫃台,購買了一張往花蓮的觀光車票。但因粗心,A不慎遺失該車票,而被B所拾得。B貪念遂起,將車票放在網路出售。C見該廣告,有鑑於往花蓮觀光車票,一票難求,遂聯絡B,完成買賣及交付車票。C之後欲持該車票乘車,但台鐵卻表示已經接獲A的票券遺失通知。問:該車票權利人現為何人?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係一清潔公司,長期受獨居老婦B委託,定期為其擔任打掃工作。A因受缺工所苦,所以僱請違法居留的外籍勞工C,擔任清潔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某次,C在打掃B的房間時,不慎打破玻璃。問:B欲向A求償,有無可能?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貸與人甲與借用人乙締結新臺幣(下略)150萬元之書面借貸契約,於借貸契約中約定清償期以及就清償期屆至尚未清償之金額,甲得據該契約聲請強制執行。清償期屆至後,乙僅清償90萬元借款。請回答下列問題: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債權人甲依據法院判令債務人乙給付甲新臺幣(下略)1,350萬元之確定判決,向執行法院聲請對乙為強制執行。請回答下列問題: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被繼承人丙死亡後,留有相接之A、B兩土地之遺產,繼承人甲、乙無法達成協議分割,甲乃作為原告,以乙為被告,提起分割共有物(遺產)之訴。管轄法院最終作出下列確定判決:A土地歸甲單獨所有,B土地歸乙單獨所有,甲並須補償乙新臺幣(下略)100萬元。試問:上述確定判決是否具有執行力?若乙與受乙僱傭工作之丁共同居住於A土地上由乙搭蓋之工寮內,甲得否據該確定判決聲請執行法院對乙、丁為拆除工寮返還A土地的強制執行?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債權人甲為保全對債務人乙新臺幣(下略)120萬元之消費借貸債權而聲請假扣押,並於取得假扣押裁定後供擔保聲請查封乙所有之A名家字畫。請回答下列問題: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 | |||
甲、乙自民國(下同)105年起共同經營小吃店,店名為「豪豪初飯」。嗣因疫情期間來客量大減,在入不敷出情況下,雙方遂於111年4月1日結束該小吃店之營業。其後,疫情趨緩,甲於112年1月5日另覓店址,獨自再開小吃店,並延續使用「豪豪初飯」作為店名。乙則於112年2月1日以「豪豪初飯」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下稱「系爭商標」),指定使用於飲食店、小吃店等服務。乙提出申請翌日即向甲告知申請商標乙事,並詢問甲是否有意再次合作開店,惟甲表示婉拒。乙之商標申請案於112年6月1日獲准註冊並經公告。乙於同月5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甲停止侵害系爭商標行為,然甲認為其行為並不構成商標使用,故未置理並繼續營業。請附理由分析說明: |
#112年,#三等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 | |||
甲原於乙公司擔任資深研發部工程師,於民國112年6月1日離職,並於離職前將所負責的「新產品開發專案設計」簡報(下稱系爭簡報),以螢幕截圖方式,將簡報內容逐頁儲存至自己的隨身碟。其後甲至與乙公司具有競爭關係之丙公司位於新竹的辦公室面試新職,面試當天,丙公司大陸地區工作團隊並以線上同步方式一同面試。甲在面試過程中提出系爭簡報資料紙本作為其個人經歷實績之佐證。乙公司發現上情後,以系爭簡報內容為乙公司明年度的新產品上市計畫,開發金額高達新臺幣3億元,並業經標示為「機密」文件,取用受有管制(設定唯讀且禁止列印與下載),主張甲任職時與乙公司簽立有保密合約與員工聘僱承諾書,承諾遵守公司規定不得非法持有、重製及利用機密資料,因而對甲提起營業秘密侵害訴訟。請附理由分析說明甲是否構成營業秘密侵害?有何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