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等考試三級,#司法行政,#民法, | |||
乙對甲有新臺幣300萬元之債權,乙以該債權為標的,並為丙設定權利質權,且通知甲。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
A |
該權利質權非不動產物權,其設定無須以書面為之 |
B |
非經質權人丙之同意,出質人乙不得對債務人甲免除債務 |
C |
債務人甲如向質權人丙為清償時,無須得出質人乙之同意 |
D |
若債務人甲因其他法律關係取得對出質人乙之債權,甲均不得對乙主張抵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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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一幅名畫賣於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交付於乙。嗣後,乙與丙訂立 贈與契約,將該幅名畫贈與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交付於丙。甲主張意思表示錯誤,並於意 思表示後一年內向乙表示撤銷買賣契約,即僅撤銷債權契約,不撤銷物權契約。若甲無過失,而 乙與丙均為善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對甲應負不當得利之返還義務 |
B |
丙對甲不負不當得利之返還義務 |
C |
乙與丙對甲應連帶負不當得利之返還義務 |
D |
丙於乙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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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將同學乙之玩具贈與善意丙,並移轉玩具所有權於丙。該所有權移轉行為之效 力為何? |
A |
有效 |
B |
無效 |
C |
效力未定 |
D |
得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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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甲、乙訂立買賣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雙方約定依市價買賣甲所有之動產時,契約即為成立 |
B |
雙方對於應為給付之清償地,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
C |
雙方對於應為給付之貨幣種類與方法,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
D |
雙方對於標的物交付後發生瑕疵時之修補費用之負擔,意思表示不一致者,契約即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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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賣之危險負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倘若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現實交付買受人,嗣後該標的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事由而滅失,買 受人不須給付價金 |
B |
倘若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現實交付買受人,但尚未移轉所有權前,被政府徵收,則買受人於 取得徵收補償金後,仍須給付價金 |
C |
倘若出賣人以指示交付方式將買賣標的物交付買受人,嗣該標的物於第三人掌控支配中因地震 而滅失,則買受人仍須給付價金 |
D |
倘若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將買賣標的物送交清償地以外之處所,於運送中發生標的物滅失,買受 人不須給付價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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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合夥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合夥負有債務者,債權人得優先就各合夥人之固有財產求償 |
B |
合夥債務為合夥人之公同共有債務 |
C |
合夥人對於合夥債務之清償,負補充之連帶責任 |
D |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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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其中古汽車出售並即交付於乙,惟甲與乙迄未至監理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該車即被丙所竊。 關於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因甲、乙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甲仍為汽車之所有人,故僅得由原登記人甲向丙行使所有物返還 請求權 |
B |
縱甲、乙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乙仍取得所有權,故應由乙向丙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C |
因甲、乙尚未辦理過戶登記,故甲及乙準共有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應由甲、乙共同行使之 |
D |
因甲、乙尚未辦理過戶登記,故乙不得主張民法第767條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僅得向丙主張 第962條之占有物返還請求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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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與丙三人登記為A地分別共有人,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經乙與丙同意,出賣A地於 丁,仍占有使用A地,並移轉自己應有部分於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乙僅得請求甲,將A地返還於全體共有人 |
B |
甲就未經乙與丙同意而占有使用A地一事,對乙與丙負侵權行為責任 |
C |
甲與丁間之A地買賣,效力未定 |
D |
甲與戊間就應有部分之處分,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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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買受房屋一棟,已交清價款,乙亦將房屋交付甲占有,惟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逾20年 後乙死亡,該屋由乙之子丙繼承並辦妥繼承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以所有之意思,20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乙之不動產而時效取得所有權,故丙不得向甲 主張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該房屋 |
B |
甲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雖罹於時效消滅,但甲之占有非屬無權占有,故丙不得向甲主張物 上請求權,請求返還該房屋 |
C |
甲與乙間之買賣契約僅具有債之相對效力,不得對抗繼承人丙,故丙得向甲主張物上請求權, 請求返還該房屋 |
D |
若丙為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繼承人,得向甲主張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該房屋;反之,若丙為 惡意繼承人,則不得主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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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抵押人所得行使之權利? |
A |
次序權之讓與 |
B |
抵押物之占有 |
C |
抵押物所有權之讓與 |
D |
於抵押物上設定其他用益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