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下列何者非屬公司負責人? |
A |
依公司法第 173 條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之少數股東 |
B |
依公司法第 245 條聲請法院選派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之檢查人 |
C |
有限公司之經理人但未兼任該公司董事 |
D |
法院依公司法第 208 條之 1 選任之臨時管理人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有限公司於民國 110 年初設立,原本無設立分公司之規劃,未於章程中記載分公司設立之相關事項。於同年底,未先變更章程便於嘉義設立分公司,則設立分公司之效力如何? |
A |
無效 |
B |
效力未定,須俟章程變更後始生效力 |
C |
無對抗效力 |
D |
有效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支持自己的一雙子女乙、丙創業,乙成立了非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丙成立了 B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甲對 A、B 公司各出資一千萬元而取得 A、B 公司的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但為了避免子女缺乏商場經驗、輕率魯莽導致公司經營不善虧損連連,甲要求擔任 A、B 公司的監察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關於公司的董事選舉,A 公司之選舉只能採取累積投票制,B 公司得以章程排除累積投票制 |
B |
關於公司監察人選舉,甲在 B 公司之特別股擁有複數表決權,但在 A 公司之特別股,其表決權與普通股股東之表決權同 |
C |
為了保障公司經營與股權穩定,A、B 公司均可發行限制轉讓之特別股予甲 |
D |
為了節省公司經營成本,A、B 公司均得以章程允許股東會與董事會透過視訊或書面開會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欲請求公司監察人為公司對違法之董事提起訴訟,至少應具備下列何種資格? |
A |
繼續 6 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之股東 |
B |
繼續 6 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3%以上之股東 |
C |
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之股東 |
D |
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3%以上之股東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關於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的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股東提案權非股東之固有權,得以章程限制或免除 |
B |
股東提案權為少數股東權,限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方可提案 |
C |
只限股東常會,股東才享有提案權 |
D |
董事會對於股東之提案,如不列入議案時,應於股東會後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公司持有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六十,A 公司及 B 公司分別持有 C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十。甲雖持有 C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但全部皆為無表決權股份。若 A 公司基於對 C 公司之控制力,促使 C 公司以市價五成之價格賤賣其不動產給 B 公司,且未於該會計年度終了時對 C 公司為適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A 公司及其負責人應就 C 公司之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
B |
B 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 A 公司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應連帶負責 |
C |
C 公司之債權人得以自己名義行使 C 公司對 A 公司及其負責人之求償權,請求對 C 公司為給付 |
D |
甲得以自己名義行使 C 公司對 A 公司及其負責人之求償權,請求對 C 公司為給付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從屬公司。B 公司擬以 A 公司為存續公司,吸收合併 C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C 公司),但此宗合併案受到 B 公司股東甲、C 公司股東乙反對。若此宗合併案通過後,甲、乙何人能主張股份收買請求權? |
A |
甲 |
B |
乙 |
C |
甲與乙皆可 |
D |
甲與乙皆不可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上市公司,欲召開股東常會,下列何事項 A 公司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A |
董事甲欲擔任與 A 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競爭 B 公司之董事長 |
B |
A 公司欲增加其章程所定之股份總數 |
C |
A 公司欲將年度應分派之股息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
D |
A 公司欲以股東會決議之方式同意本次轉投資後,公司轉投資總額為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雖握有公司產品科技之重要專利,但是隨著科技推陳出新,舊有的技術無法趕上時代,A 公司逐漸失去市場上的優勢,股價一落千丈。上個月 A 公司突然發生債務無法清償的財務危機,致公司岌岌可危而欲重整,關於重整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為了保障員工的權益,A 公司三分之二以上之受僱員工可以為公司聲請重整 |
B |
公司負債過於龐大,繼續 6 個月以上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達百分之五之公司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重整 |
C |
一旦法院裁定重整,A 公司原有的股東會、董事、監察人所有職權都必須停止 |
D |
法院裁定重整後,重整人應擬訂重整計畫,連同公司業務及財務報表,提請由股東與債權人組成的重整關係人會議審查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A 公司,董事均由股東親自擔任,公司主要營運地點於海外,日常業務之經營則均委由總經理決定。董事均事務繁忙,為求簡便,已修改章程允許公司董事會得採取書面會議。本次對於法務經理之聘任案,公司欲採用書面會議決定,5 名董事中有 3 名贊成採書面會議方式並表示同意此一聘任案。其餘 2 名董事不贊成書面會議方式並表示反對此一聘任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本次會議合法,因章程已規定得採取書面會議 |
B |
本次會議不合法,贊成採書面會議之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成數 |
C |
本次會議不合法,因未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贊成此一聘任案 |
D |
本次會議合法,因已有過半數董事贊成此一聘任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