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那一個機關,是法院組織法所規定的法院? |
A |
最高法院 |
B |
懲戒法院 |
C |
司法院 |
D |
憲法法庭 |
#112年,#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最高法院定之 |
B |
地方法院置法官、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高等法院則置法官、試署法官 |
C |
地方法院管轄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包括關於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案件 |
D |
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不論員額及事務繁簡,均應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及暫行安置聲請案件之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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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院之審判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法院有無審判權是以案件起訴時為準 |
B |
法院認其有審判權而為裁判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關於審判權認定之羈束 |
C |
訴訟已繫屬於法院,而當事人就同一事件認為繫屬法院無審判權者,得向有審判權之法院更行起訴 |
D |
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而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者,不得對該裁定提起抗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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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不屬最高法院管轄事件? |
A |
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 |
B |
非常上訴案件 |
C |
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審判決而上訴之刑事訴訟案件 |
D |
對高等法院確定刑事判決聲請再審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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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員額表」(法院組織法第 33 條附表)之規定,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之類別共分幾類? |
A |
4 類 |
B |
5 類 |
C |
6 類 |
D |
7 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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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法院組織法所定法院審判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 1 人獨任或法官 3 人合議行之 |
B |
高等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 3 人合議行之 |
C |
最高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 3 人合議行之 |
D |
地方法院審理刑事簡易程序案件之第二審上訴案件,以法官 3 人合議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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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有關法院之用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法院為審判時應用國語。但有必要時,得使用方言 |
B |
訴訟文書應用我國文字。但有供參考之必要時,應附記所使用之方言或外國語文 |
C |
訴訟當事人如有不通曉國語者,由通譯傳譯之 |
D |
證人如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 |
#112年,#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何者非屬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聘用助理,承法官之命所辦理事項之範圍? |
A |
案件程序之審查 |
B |
法律問題之分析 |
C |
資料之蒐集 |
D |
裁判書之撰寫 |
#112年,#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法院行合議審判時,以庭長充審判長。如庭長請假時,由該庭庭員中資深者或庭長請假時所指定之代理人充任審判長 |
B |
最高法院院長係簡任 |
C |
法官審判訴訟案件或處理非訟事件,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雖有未合法院組織法之規定者,其審判或處理仍屬有效 |
D |
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之民事庭、刑事庭為數庭者,均得設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 |
#112年,#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有關法院組織法所定地方法院書記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地方法院人事室不屬書記處 |
B |
地方法院研究考核科屬於書記處 |
C |
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屬於書記處 |
D |
地方法院提存所屬於書記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