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
A |
行政機關以暴雨即將來襲為由,依法要求在河邊露營之民眾立即撤離 |
B |
行政機關依法對某批已核定之低收入戶實際發放補貼金 |
C |
行政機關出於錯誤認知,向某尋求諮商之市民提供不正確資訊 |
D |
行政機關依法對某鼓吹極端言論之遊行錄影蒐證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上之直接強制措施? |
A |
命廠商停止營業未果後,主管機關之執法公務員逕自斷絕營業場所之水電 |
B |
命建築物所有人自行拆除違章建築未果後,市政府拆除大隊強制拆除違章建築 |
C |
消防隊基於救火需要,緊急將合法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之汽車拖離現場 |
D |
主管機關裁處沒入乙之汽車,乙拒絕交付該車,經主管機關查獲該車停放路邊,強制將該車移至保管處所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甲市政府工務局以 A 函通知乙所有之某房屋為違建,請乙於文到後 1 個月內補辦執照,逾期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辦理。乙逾期未補辦執照,工務局以 B 函通知乙應限期自行執行拆除,逾期將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乙逾期未自行拆除,工務局遂以 C 函通知乙,拆除大隊「將於 X 年 X 月 X 日前往拆除,事先請自行遷移室內一切存放物品,未遷移者,視同廢棄物」。執行完畢後,工務局以 D 函通知乙繳納新臺幣 200 萬元拆除費用。依司法實務見解及相關法理,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
A |
A 函 |
B |
B 函 |
C |
C 函 |
D |
D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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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適用或準用行政執行法之執行行為? |
A |
甲公務員受懲戒法庭判決新臺幣 90 萬元罰款確定後,因逾期未繳納,而遭到拘提 |
B |
乙喝酒駕車,經員警酒測,其酒測值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遭主管機關當場吊扣駕照 |
C |
丙因滯欠稅款,經查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卻生活奢華,被禁止進入特定之高消費場所消費 |
D |
丁消防人員強行破壞並進入火災處所周邊之建築物,以有效撲滅火源,搶救受困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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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規定應自行迴避之人? |
A |
公務員處理其配偶申請之建築案件 |
B |
公務員處理其前配偶申請之補助案件 |
C |
公務員處理其任職大學教授時指導之博士生所提出之申請案件 |
D |
公務員處理其擔任律師時曾代理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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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A 對甲公司為停止營業 1 年之處分(下稱原處分),6 個月後甲公司以事實或法律有變更為由,依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向 A 申請廢棄原處分,A 函覆甲。該函覆依其記載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若僅重申原處分內容,其法律性質為重覆處置,甲不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
B |
若表示甲之申請不合法而駁回之,甲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
C |
若表示甲之申請符合法定要件,惟原處分為正當而駁回之,甲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 |
D |
若表示甲之申請有理由而廢止原處分,法律上利害關係人乙若不服,得提起行政爭訟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刑事判決確定且再審期間經過後,申請閱覽訴訟卷宗,應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 |
B |
人民申請閱覽業經歸檔管理之檔案,行政機關應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拒絕其申請 |
C |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若因情事變更已無限制公開或拒絕提供之必要時,政府機關應一律主動公開 |
D |
政府資訊中如部分含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就該其他部分之資訊,仍不得公開或提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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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種行為不相當於訴願之決定? |
A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之復審決定 |
B |
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判斷 |
C |
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會之覆議決定 |
D |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定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關於行政訴訟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
當事人不服罰鍰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應適用停止執行程序 |
B |
當事人依法申請行政機關許可遭否准,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
C |
當事人請求行政機關返還已繳納之罰鍰,提起給付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
D |
當事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應適用假處分程序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甲與 A 市政府簽訂契約,因履約紛爭以 A 市政府為被告,向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但臺北地院認為本案涉及行政契約之履約爭議,性質上為公法事件,應由行政法院審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臺北地院應將本案以裁定移送管轄之行政法院審理 |
B |
若受移送之行政法院亦認為對本案無審判權,應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司法院解釋 |
C |
若當事人對移送裁定不服提起救濟,最高法院認民事法院就本案無審判權,受移送之行政法院即應受理本案 |
D |
若受移送之行政法院對該移送裁定不爭執而為本案審理並為裁判,上級審之行政法院不得以行政法院無審判權為由而撤銷或廢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