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
小華欲前往殺害仇人 A,向小明借手槍一把,小華取得手槍後,因此提振殺人之勇氣,但小華到現場,卻搶過 A 手中的木棍,而將 A 打死。小明所成立犯罪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小明的行為是給予小華精神助力,成立殺人罪的幫助犯 |
B |
小明的行為乃引發犯意之行為,應成立殺人罪的教唆犯 |
C |
小明的行為不是給小華有效之幫助行為,故不成立犯罪 |
D |
小明的行為與小華的行為欠缺物理性關聯,不成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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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刑與從刑之量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裁判確定前所犯數罪均得易科罰金,經法院分別宣告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刑為超過有期徒刑六月,此即排除易科罰金之適用 |
B |
甲因故買贓物被判有期徒刑五月確定,易服社會勞動後,其所受宣告之刑,不得認為已執行完畢 |
C |
對於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處死刑,依據目前實務見解,毋庸審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規定 |
D |
罰金刑之審酌,仍應先審酌刑法第 57 條之量刑事由後,再依第 58 條之規定,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若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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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敘述何者非屬義務沒收之情形? |
A |
偵查機關查扣甲持有之土製炸藥一個 |
B |
甲殺死被害人 A 時使用的自己所有之兇刀一把 |
C |
殺手甲殺害 A 後所取得的酬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
D |
法官甲收受被告 A 為自己有利判決結果所提供之新臺幣三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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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褫奪公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得單獨宣告褫奪公權 |
B |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褫奪公權 |
C |
褫奪公權之最長期限為 15 年 |
D |
宣告死刑者,不得宣告褫奪公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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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實務見解,有關想像競合之成立與否,下列何者錯誤? |
A |
甲為殺害乙,拿石頭丟向騎機車的乙之頭部,未料乙突然摔倒,石頭竟打到騎機車路過的丙之頭部,造成丙流血不止。則甲殺害乙未遂與過失致丙受傷之行為,論以想像競合 |
B |
甲因與乙結仇而欲致乙於死地,遂尾隨乙。見乙進入家中後,即侵入乙家中,並持刀殺死乙。則甲侵入住宅之行為與殺人,論以想像競合 |
C |
甲因積欠他人債務,遂同時於兩張支票上分別偽造乙、丙之簽名於發票人處。則其偽造乙、丙支票此二有價證券之行為,可論以想像競合 |
D |
甲退伍後繼續持有具殺傷力之軍用槍枝 3 年後,因偶與乙發生行車糾紛,遂開該槍傷害乙。則甲自3 年前起繼續持有槍彈之行為,可與傷害乙之行為,論以想像競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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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緩刑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
A |
被告曾於 2 年前因犯過失傷害罪,經判處有期徒刑 3 月確定(無其他前科),並於該年執行完畢。則其現在另因犯故意傷害罪經判處有罪時,法院仍得宣告緩刑 |
B |
法院對被告宣告緩刑時,得斟情形,命犯罪行為人向公益基金會支付一定之金額 |
C |
被告曾於 7 年前因犯故意傷害罪,經判處有期徒刑 6 月確定並於該年執行完畢(無其他前科)。則其現在另因犯故意傷害罪經判處有罪時,法院仍得宣告緩刑 |
D |
法院對被告依刑法第 74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宣告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100 萬元之附條件緩刑時,可以不於緩刑期間內,對被告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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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公務員只要一有洩漏或交付行為,犯罪即已成立 |
B |
公務員縱使因過失而洩漏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亦成立本罪 |
C |
本罪為必要共犯之對向犯,獲得秘密之相對人應與洩漏秘密之行為人成立共同正犯 |
D |
非公務員如非因職務或業務知悉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縱為洩漏或交付,亦不成立本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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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法第 123 條準受賄罪要件之理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本條所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不包括違背職務之行為,僅得準用第 121 條規定處罰之 |
B |
本條適用範圍,除第 121 條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外,亦包括第 122 條第 1 項違背職務受賄罪 |
C |
本條所述行為人,於成為公務員後反悔而拒不履行期約內容,依然成立犯罪,但僅負未遂犯刑責 |
D |
本條僅預設受賄賂人之準用罰則,至於行賄之人則不在處罰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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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色情按摩院之甲,給予管區員警乙性招待,希望乙在有臨檢勤務時,提前通知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性招待雖非金錢,甲仍成立違背職務行賄罪 |
B |
乙收到甲之表示而拒絕甲時,甲不成立違背職務行賄罪 |
C |
乙洩漏臨檢勤務係職務上行為,故乙接受性招待應成立職務行為受賄罪 |
D |
甲應成立違背職務受賄罪之教唆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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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法第 140 條侮辱公務員罪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
A |
A 因與他人發生事故,遂有三身著制服之員警到場處理。A 見狀,心生不滿,遂同時辱罵該三員警。則依實務見解,僅構成單純一罪而非一行為觸犯數罪之想像競合犯 |
B |
A 因於家中酒後喧譁,經鄰居報警,身著制服之員警到 A 家中後,意識仍十分清楚之 A 見狀當場辱罵該員警。然因 A 家中只有員警及 A 二人,並非公然,故 A 不成立本罪 |
C |
員警在路邊對 B 執行取締酒駕任務,此時恰巧路過之路人 A,想起自己不久前因酒駕遭取締而被判刑,心生不滿,遂出言辱罵該員警。因員警並非在對 A 執行職務,故 A 不成立本罪 |
D |
A 知悉 B 為員警,二人素有不合。一日 A 於快炒店巧遇已下班之 B 亦在該處用餐,一時不滿,遂出言辱罵 B。則因 A 既知 B 為員警,仍會成立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