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 |||
A 以高齡去世,遠在國外的兒子 B,以網路視訊方式,委請 C 殯葬業者 (下稱 C),負責相關後事。惟 C 見 A 手上仍戴著一只名錶,遂起貪念, 不動聲色將之脫下,並以新臺幣 100 萬元私下讓售給善意的朋友 D。爾 後 B 得知此事,欲向 D 請求返還該遺物,有無道理? |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強制執行法, | |||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債權人持本票為債權證明文件,聲請裁定准許拍賣抵 押物獲准後,執以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倘該債權人取得 執行名義所憑之本票債權經判決確認不存在確定,但同判決亦肯認尚有 其他抵押權所擔保債權存在(尚未確定),執行法院得否依債務人之聲明 異議,駁回債權人強制執行之聲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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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對債務人與保險公司所訂人壽保 險契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能否核發執行命令逕予 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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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甲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乙之財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製作分配 表,定於民國(下同)112 年 9 月 3 日實行分配,並於同年 7 月 29 日通 知甲、乙及併案債權人丙。甲於同年 8 月 24 日具狀聲明異議,並表明丙 之債權不存在,應自分配表中剔除。嗣分配期日無人到場,執行法院未 更正分配表,亦未將甲之聲明異議狀通知乙及丙。甲於同年 9 月 23 日 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於同月 24 日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明。甲之起訴 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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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甲持命債務人乙合夥團體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 強制執行合夥財產。嗣就不足清償部分,另聲請對乙合夥團體之合夥人 丙之財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得否依甲之聲請,對丙之財產為強制執 行? |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 | |||
甲與乙皆為線上網路遊戲「XYZ 大戰」之玩家。甲使用自拍肖像照片作 為遊戲角色 ID「A」之頭像照片。未料某日,乙將甲之頭像照片,以軟 體修圖換成暴牙、戴眼鏡並加大鼻孔的照片,並將該修圖後之照片作為 其所創設遊戲角色 ID「B」的頭像,使同一網路遊戲中之玩家得共見共 聞。試問依我國著作權法,乙之行為該當何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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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滷餵」商標之權利人,經智慧財產局民國(下同)109 年 1 月 15 日核准公告在案。該商標指定使用於「小吃店、餐飲」之類別,商標圖樣 為略經設計之金色放大文字,右側結合黑色小字「頂級滷味 luwei」。乙於 109 年 2 月間開始經營「滷芝」小吃店,販售滷味相關產品。儘管未註冊 商標,但由於口味特殊,又善於社群行銷,每份滷味皆以有紅色設計字體 印製「滷芝」字樣的白色紙盒包裝,引起一陣時尚滷味風潮,知名食記網 紅更曾前往拍攝。後因疫情影響,「滷芝」於 109 年 10 月起暫停歇業。甲 主張乙使用「滷芝」文字於小吃店、餐飲等服務,構成侵害其「滷餵」商 標權。試問依我國商標法,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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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擔任乙公司行銷部專員五年,與乙公司簽有包含員工保密協議條款之
勞動契約。甲於離職前兩星期,將其處理之乙公司來往客戶資料(包括
基本聯絡方式、對應窗口)、業務往來情形(包括歷年來銷售資料、客戶
特殊需求,客戶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主要銷售市場及目前進行專案與
產品等)、處理進度及報價等資訊,命名為「交接事項」並以壓縮檔加密
文件方式寄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甲離職後,乙公司於清查公司內部電
子郵件往來紀錄時發現上情,並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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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220 條規定:「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 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於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公司, 監察人依公司法原本所享有之股東會召集權,依據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應改由獨立董事行使或審計委員會行使?欲行使時,是否應符合一定之 決議門檻?請附理由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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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視訊輔助股東會?何謂視訊股東會?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若欲採 上述之視訊會議方式,須經何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