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佐,#中華民國憲法,#警佐35期1、2、3類,#104年, | |||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得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依此下列有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參謀總長不得拒絕應邀到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備詢 |
B |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
C |
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質詢 |
D |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
#警佐,#中華民國憲法,#警佐34期1、2類,#103年, | |||
1. 我國憲法於民國35年12月25日通過制憲,36年元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憲法本文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請問我國憲法是由下列何者公布? |
A |
總統 |
B |
制憲國民大會 |
C |
國民政府 |
D |
立法院 |
#警佐,#中華民國憲法,#警佐34期1、2類,#103年, | |||
8. 鑑於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密切,為使公務人員在從事兩岸交流時,不致出現危害國家安全、利益之行為,政府已訂定相關規範。以下敘述何者有誤? |
A |
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警監三階以上警察人員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 |
B |
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簡任十職等以下者非公務事由,經服務機關核准即可進入大陸地區 |
C |
鼓勵公務員赴大陸地區進修,但目前限簡任十職等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者 |
D |
在大陸地區活動期間,應秉持對等、尊嚴原則進行交流 |
#警佐,#中華民國憲法,#警佐34期1、2類,#103年, | |||
16.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主要規範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該法亦適度規範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依其規定,以下何者有誤? |
A |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
B |
公務人員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
C |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
D |
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
#警佐,#中華民國憲法,#102年,#33期(第1、2、3類), | |||
政府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此係限制人民何種權利?依司法院大法官多數意見之論點,建置指紋資料庫之相關法制應具備哪些內容,方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本旨? |
#警佐,#中華民國憲法,#101年,#32期,#2類, | |||
19. 下列有關各上級政府對地方政府財力之補助或酌減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維持其補助款 |
B |
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
C |
其補助項目、補助對象等之規定,另由法律定之 |
D |
各上級政府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檢討其施政 |
#109年,#升官等,#行政警察人員,#警正,#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
韓非子重法術勢兼用,他曾說「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課群臣之能 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依據文意,其主要功能與現今政府的那個部門接近? |
#11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警正、員級晉高員級,#國文(測驗), | |||
「每當景氣衰退,政府便會以擴大內需來提振經濟,當經濟連年低緩,也習慣地認 為問題在投資低迷,至於失業升高,因應之道就是多辦職業訓練。長期以往,這些 措施似乎成為解決經濟問題的必然政策。然而,經濟學家梭羅認為投資不是經濟成 長的關鍵,真正的關鍵在於技術進步。民間投資對 GDP 的影響有兩個層面,其一是 投資當期所進行的設備採購活動,其二是形成資本所帶來的生產活動。臺灣由於設 備多自國外進口,第一層效果非常微小,至於第二層效果,從近年臺灣產業的起落 證實,只有投資而沒有技術進步,成長是難以持久的。另一位經濟學家赫克曼更直 指職業訓練的經濟效益近乎零。」 |
A |
經濟成長的真正關鍵在於技術進步,許多慣性思維常常不是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 |
B |
經濟學理論來自於觀察政府的施政,對政策的了解愈深入,愈能提出有效的模型 |
C |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政府應該擴大內需投資,增加就業機會才能提振經濟 |
D |
解決失業率過高的方法在於舉辦職業訓練班,培養勞工第二專長,提升就業能力 |
#11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行政警察人員,#行政法, | |||
甲繼承父親座落新北市未經合法登記,亦無合法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之房屋,新北市政府已以甲為受文者寄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逕認定該房屋為依法不得補辦建造執照手續之違章建築,將於該通知書所載期日予以拆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係具有確認及下命性質之行政處分 |
B |
甲如不服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於系爭房屋未遭拆除前,可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
C |
鄰人乙如發現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所記載房屋座落地址誤植為其所有房屋,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向新北市政府聲明異議 |
D |
承上,鄰人乙如主張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為無效行政處分,得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
#111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行政警察人員,#行政法, | |||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人民請求政府機關提供之資訊,如已歸檔者則屬檔案法所稱之檔案,應優先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處理 |
B |
人民申請公開之資訊,如具檔案性質者,政府機關除得適用檔案法第18條規定外,亦得適用性質相同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各款規定據以拒絕提供 |
C |
政府資訊中含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應予以全部遮蔽,採取防免揭露處置,以達到保密效果 |
D |
人民申請提供之資訊包括涉及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應全部不予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