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家事調查官,#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 | |||
甲立遺囑將其所有之古董花瓶一支、藝術畫一幅、土地一筆分別遺贈給乙、丙、丁。其後,該古董花瓶因地震而破碎。該筆土地被政府徵收,甲未領取補償金。甲又與戊約定戊結婚時,甲將該藝術畫贈與戊。甲死亡 1 個月後,戊結婚。試問:甲對乙、丙、丁所為之遺贈是否有效?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行政法, | |||
甲未經核准立案擅自於 A 屋經營補習班,公開招生收費並授課。臺北市政府以甲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為由,處甲 15 萬元罰鍰,命甲於文到三日內停辦,屆期未改善者,將處以怠金。臺北市政府複查結果發現仍有補習上課事實,處甲怠金 15 萬元,並限三日內改善。甲針對怠金聲明異議,後不服教育部之聲明異議決定書,是否有後續之行政救濟途徑?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審計學, | |||
何謂政府績效審計?績效審計之法律依據為何?政府績效審計之查核結果應如何處理?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政府採購法, | |||
在某政府採購司法訴訟案件中,未得標之業者認為採購機關決定採選擇性招標是為違法,試論述該機關應如何主張其採選擇性招標是為合法?請從政府採購法第 20條之規定及舉證方法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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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機關與廠商之採購契約中明定:廠商履約,有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經三次通知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契約,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且依本條約定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機關得追回付給廠商之所有款項。試申論本約定是否有效?請就其合法正當性及可能違法之情形分別論述。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政府採購法, | |||
在某政府採購爭議案例中,廠商甲參與乙機關之 A 與 B 二項採購案,乙機關以甲廠商有違法將該二項採購案轉包予他人之情事,而通知甲廠商以其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 條之規定,而欲以同法第 101 條之規定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試申論本案中,所涉相關違法情事之舉證責任合理分配與判斷二造孰為正當之要素。 |
#102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政府採購法, | |||
在某採購申訴案件中,申訴廠商甲參與招標機關乙所辦理之 A 採購案,於該採購案中,乙機關於招標公告中規定 K 國廠商不得投標,並排除 K 國製品。試論在此情形下,若甲公司對乙機關提出申訴,申訴審議單位在審議時可能需考量之判斷要素有那些? |
#103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家事調查官,#家事事件法, | |||
甲母未婚育有未成年人乙子,乙子未經生父認領,惟甲母因染有吸毒惡習,且不事生產、酗酒成性,動輒於酒後或毒癮發作時,對乙子施加暴力。縣政府乃以乙子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為由,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乙子獲准。嗣縣政府再向法院聲請停止甲對於乙之親權,於調解程序中,甲母就其吸毒、對乙子施暴等事實均不爭執,並同意停止其對於乙子之親權,試申論下列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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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女係未婚女子,因發生超友誼關係而產下一子乙,亦不知子乙之生父係何人,甲女因經濟能力薄弱,且又抱持逃避此事之心態,遂將才一個月大之嬰兒乙棄置於醫院門口。經路人發覺報警處理,緊急安置於醫院後,縣政府即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試申論下列問題: |
#103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行政執行官,#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 |||
某甲之住所地在臺中市,並且任職於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因某甲之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於民國 103 年 7 月 7 日對某甲裁處罰鍰新臺幣1,200 元整,並命某甲限期繳納。某甲對該裁處未提起訴願,但仍拒絕繳納罰鍰。請詳述下列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