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關於訴願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未經法定先行程序而逕行提起訴願之案件,嗣後亦未補正者,應作成不受理之決定 |
B |
訴願案件雖符合程式要件,惟實體上無理由,應作成駁回訴願之決定 |
C |
對於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提起訴願而有理由者,應作成撤銷原處分之決定,並視情形發回原處 分機關另為處分或自為變更原處分 |
D |
對於行政機關怠為處分而提起訴願者,應作成確認原處分機關違法之決定,並自為一定之處分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臺東縣政府函成功鎮公所代為公告現有巷道,甲所有之土地屬於該現有巷道之一部分,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
A |
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為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
B |
認定現有巷道之公告,自公告日起第3日生效 |
C |
現有巷道之認定,涉及人民財產權之限制,因行政處分未個別送達給相對人甲,故對甲不生效力 |
D |
甲不服該公告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有關行政法院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於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專責部分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簡易訴訟程序、 交通裁決、收容聲請等事件 |
B |
當事人不服由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所作成之判決,而提出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 |
C |
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之事件,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依通 常訴訟程序審理並為判決者,最高行政法院應以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無管轄權而廢棄 原判決 |
D |
聲請人、受裁定人或內政部移民署對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所為收容聲請事件之裁定不 服者,應向最高行政法院為抗告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秩序罰? |
A |
工廠負責人不遵行主管機關依法所為之停工命令,被判處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
B |
人民不履行行政法上之義務,遭行政機關科處怠金 |
C |
律師違反律師法規定而受懲戒 |
D |
電信事業未經核准擅自架設電臺,依法沒入電臺之設備或器材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受損害,如有其他應負責之人,國家不負賠償責任 |
B |
於開放之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 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
國家因採購公務所需之文具造成之損害,亦屬國家賠償責任 |
D |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 罪,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負國家賠償責任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 | |||
人民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所生之藥害,得依藥害救濟法請求救濟,此之所謂「救濟」,其法律上定 性為何? |
A |
民事損害賠償 |
B |
國家賠償 |
C |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
D |
基於社會衡平所為之行政補償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基於對原住民於山地開墾,且長期間耕作、居住等使用現狀之尊重,依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第6項授權所訂定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
管理辦法」(下稱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乃規定,凡原住民符合
該條項所定3款資格條件之一者,得向原住民保留地所在地之鄉(鎮、
市、區)公所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甲於109年11月間依
據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原住民於本辦法施行前使用迄
今之原住民保留地。」之規定,向乙鄉公所申請無償取得國有原住民保
留地A地之土地所有權。經乙鄉公所初審結果認定甲並不符合該款要件
後,即依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訂定之「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標準作業程
序」之「二(一)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
權之標準作業程序」之流程說明,逕以A函駁回甲之申請,而未再報請
縣政府核定。甲不服A函提起訴願後,經縣政府予以駁回。請附具理由
說明A函之性質,以及甲對於A函應提起何等類型之行政訴訟以為權
利救濟。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我國社會福利向以公平、包容與正義為方針,並兼顧家庭及社會責任, 試評析有關身心障礙者之支持服務政策執行概況,並提出建議。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社會救助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最後一道防線,試論我國社會救助法有 關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之判定標準,那些可能是貧窮人口被納入救助體系 的障礙,並提出修正建議。 |
#113年,#高等考試三級,#公職社會工作師,#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現今時代,隨著政府辦理的福利項目日漸增多,政府開始把一些日常的、非核心的社會福利相關計畫、方案或業務,釋出一部分依契約規定外包給民間團體提供服務,其優缺點互見?請申論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