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律師,#103司法官,#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
有關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大法官可以連任一次 |
B |
大法官屬於憲法上的法官,在任期中受身分保障 |
C |
大法官審理憲法爭議解釋案件時,應組成憲法法庭 |
D |
司法院院長不具大法官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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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國人受驅逐前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所為暫時收容,下列何者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 |
A |
收容雖屬剝奪人身自由之一種態樣,惟畢竟與刑事羈押性質不同,依據憲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毋須適用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 |
B |
此暫時收容之處分,須經由法院為之 |
C |
倘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對於暫時收容處分表示不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應即於 24 小時內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迅速裁定 |
D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暫時收容之期間,不得超過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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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絕對法律保留又稱國會保留 |
B |
相對法律保留又稱為行政保留 |
C |
憲法保留事項可透過立法院之立法程序予以變更 |
D |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曾作出解釋反對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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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憲法保障之大學自治內涵? |
A |
大學自治為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
B |
大學對於入學資格享有自治權,得以其自治規章,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訂定相關入學資格條件 |
C |
警察大學亦為大學,其自治權之行使,自包括得設立非涉及警察學術之系別 |
D |
大學自治事項之範圍包括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畢業條件及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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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職權? |
A |
不信任投票權 |
B |
提出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
C |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之解決 |
D |
依憲法規定對通過之法律案提起覆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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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但為憲法第 80 條所明定,亦屬於法治國原則之內涵的一部分,依目前司法院解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法官認為判例違憲,得聲請大法官解釋 |
B |
法官可以在個案中逕行拒絕適用他認為牴觸憲法的法律 |
C |
法官可以在個案中逕行拒絕適用他認為牴觸法律的法規命令 |
D |
法官縱認判例違憲,審判時仍須受該判例拘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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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原則的正確理解應為: |
A |
共和國一定是民主國 |
B |
君主立憲制是共和國概念下最重要的憲政體制 |
C |
只要建立共和國,就不會出現一黨專政的威權體制 |
D |
共和國概念涉及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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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獲得民事確定終局判決乙份,對於此判決所適用之法律以為有違憲之虞,必須由下列何者提起釋憲,方有機會對此一判決進行民事再審? |
A |
由法官提起釋憲 |
B |
由三分之一立法委員提起釋憲 |
C |
由其本人提起釋憲 |
D |
無論誰提出聲請,只要大法官作出為違憲解釋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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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年 11 月 11 日制定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0 條第 1 項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大法官認其與憲法不符之處為何? |
A |
與憲法要求之憲法保留原則不符 |
B |
與憲法要求之適當信賴原則不符 |
C |
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 |
D |
與憲法要求之明確性原則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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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亂時期預防匪諜再犯管教辦法第 2 條規定:「匪諜罪犯判處徒刑或受感化教育,已執行期滿,而其思想行狀未改善,認有再犯之虞者,得令入勞動教育場所,強制工作嚴加管訓(第一項)。前項罪犯由執行機關報請該省最高治安機關核定之(第二項)。」本辦法之規定限制人民之基本權利,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並不屬之? |
A |
生存權 |
B |
思想自由 |
C |
人身自由 |
D |
人性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