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四等考試,#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
甲於新冠肺炎期間,因為違反防疫規定,遭某縣衛生局罰鍰若干元。甲逾期不繳納罰鍰,衛生局遂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甲對執行命令認有疑義,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異議無理由,乃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決定之。上述所稱「直接上級主管機關」,係指: |
A |
法務部 |
B |
行政執行署 |
C |
行政執行署分署 |
D |
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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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住宅被人檢舉係違章建築,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問以下何者符合行政執行法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
A |
因已查證屬實,不須以書面定期間命其履行,可以直接強制拆除違建 |
B |
可處以罰鍰,並得連續處以罰鍰 |
C |
須以書面定期間命其履行,如不履行,處以怠金 |
D |
須以書面定期間命其履行,如不履行,得代履行,並命其繳納代履行之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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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 19 條規定:「(第 1 項)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之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之目的時,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第 2 項)人民因前項土地、建築物、車輛或其他物品之使用、損壞或限制使用,致其財產遭受特別犧牲之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予補償。」此一規定與行政執行法何種概念相當? |
A |
直接強制 |
B |
間接強制 |
C |
即時強制 |
D |
代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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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時,內政部應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小組之權責,不包括下列何選項? |
A |
決定國賠與否及賠償金額之爭議 |
B |
調查警械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及提供意見 |
C |
判斷警械使用之妥適性 |
D |
提供司法警察機關使用警械之教育訓練及倫理促進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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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集會遊行法」及「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規定,有關偶發性集會遊行,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
A |
聚集舉行集會、遊行前,具有特殊原因 |
B |
因特殊原因而自發性聚集,事實上未經召集 |
C |
聚集舉行集會、遊行前,事實上無發起人或負責人 |
D |
因是偶發性聚合,不受集會遊行法第 6 條規定公告禁制區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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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警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
A |
警察定期實施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係以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再犯為目的 |
B |
治安顧慮人口係指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或組織犯罪等特定犯罪,或受毒品戒治人或槍砲彈藥等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
C |
列入治安顧慮人口,應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 |
D |
定期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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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警察管束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
A |
警察對於有瘋狂或酒醉、意圖自殺、暴行或鬥毆、或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必要時得為管束 |
B |
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最長不得逾 24 小時;並應即時通知或交由相關人員保護 |
C |
有抗拒管束,或有攻擊、毀損行為,或自殺、自傷等情形,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
D |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必要時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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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發現新證據,且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非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本條所稱「新證據」,係: |
A |
專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之證據 |
B |
專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且曾調查斟酌之證據 |
C |
專指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 |
D |
兼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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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處分之附款,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
A |
裁量處分得為附款。羈束處分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
B |
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C |
保留行政處分之撤銷權是行政程序法 5 種附款類型之一 |
D |
行政處分之附款,原則上不排除以締結行政契約之方式代替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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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甲的配偶參加公職選舉,甲的下列行為,何者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 |
A |
擔任其競選辦事處總幹事 |
B |
為其站台助講,遊行拜票 |
C |
對來辦公室洽公民眾請託拜票,交付競選海報傳單 |
D |
在大眾傳播媒體上具銜具名為其宣傳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