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警甄,#行政警察人員,#刑事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刑法, | |||
關於我國刑法瀆職罪章之各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檢察官施用詐術以取供,應成立第 125 條濫權追訴罪; |
B |
公務員非於執行管收、解送、拘禁職務之際,縱對人犯施以凌虐之行為,亦不成立第 126 條凌虐人犯罪; |
C |
檢察官因過失少算刑期,致受刑人提早 1 個月離監出獄,構成第 127 條第 2 項過失違法行刑罪; |
D |
承辦派出所採購業務之員警向文具行老闆表明警察身分,請老闆體諒警方執法辛苦給予折扣,獲老闆應允以成本價供應文具,構成第 129 條第 2 項公務員違法剋扣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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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種行為,不構成刑法上之妨害投票犯罪? |
A |
接受立委候選人的買票; |
B |
在里長選舉中作票; |
C |
在記名投票中,窺探他人選票上圈選的對象; |
D |
雖不住在澎湖,但為了支持同學參選議員,把戶口遷過去並投票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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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對於甲之行為,無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 |
A |
日本人甲在中華民國籍飛機上毆打美國人乙成傷而犯傷害罪; |
B |
美國人甲在日本殺害中華民國國民乙而犯殺人罪; |
C |
中華民國公務員甲於日本犯偽造私文書罪; |
D |
美國人甲於公海海域犯買賣人口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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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見乙持西瓜刀朝自己奔來,誤以為乙要攻擊自己,立刻持木棒回擊,造成乙右手骨折。但事實上乙只是跟甲開個玩笑,並無傷害之意,所持西瓜刀也只是塑膠玩具。有關甲對乙造成的傷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雖該當於傷害罪構成要件,但甲可主張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
B |
因甲之攻擊是乙自身的行為所導致,故甲可主張自招危難阻卻違法; |
C |
因乙可預料到此舉將引來甲的攻擊,卻還選擇與甲開玩笑,故甲可主張被害人的同意阻卻違法; |
D |
甲不成立故意傷害罪,但可成立過失傷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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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收受賄賂罪,具有下列何種性質? |
A |
繼續犯; |
B |
實害犯; |
C |
己手犯; |
D |
對向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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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開槍欲殺乙,因射擊失準,未命中要害部位,僅造成乙之手臂擦傷,但乙竟因受到驚嚇,心臟病發而死。就此事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即使乙是死於心臟病發,甲開槍射擊的行為依然是殺人的實行行為; |
B |
如果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射擊的行為即與乙之死亡結果間欠缺條件關係; |
C |
如果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射擊的行為即無法構成犯罪; |
D |
縱使甲不知乙有心臟病,其開槍時既具有殺人故意,乙也因此死亡,故仍應成立殺人罪既遂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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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某公務機關擔任約僱人員,協辦採購事宜,在整理廠商投標資料時,發現其中一家廠商是叔父乙開的公司,為了想讓乙取得標案,將招標底價告訴同住的父親丙,授意丙向乙透露,果然使乙成為唯一一家出價在底價範圍內的廠商,而順利得標。事後乙帶著一盒水果到甲家中拜年,感謝甲讓他賺得工程款。甲之上述行為,不會構成下列何罪? |
A |
第 122 條違背職務收賄罪; |
B |
第 131 條圖利罪; |
C |
第 132 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
D |
以上各罪均會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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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種行為,在我國不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犯罪? |
A |
在路邊香腸攤賭香腸; |
B |
賽馬協會自行發行賭馬彩票; |
C |
在遊樂場中放置賭博性電玩; |
D |
架設賭博網站供人簽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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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僱請乙、丙殺害 X。乙、丙原本預定一同前往作案,未料丙當天臨時在路上發生車禍,未依約到場,乙遂獨自依照二人先前商議好的計畫,翻牆進入 X 宅,以麻藥迷昏被害人後行兇,只是卻誤認 Y 宅為 X 宅,殺死的是 Y 而非 X。就上述事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因甲教唆乙、丙殺害的對象是 X 而非 Y,故對於 Y 之死亡,甲不構成殺人罪教唆犯; |
B |
因乙、丙原本商議殺害的對象是 X 而非 Y,故對於 Y 之死亡,丙不構成殺人罪共同正犯; |
C |
因丙當天未到場,未著手於犯行,故對於 Y 之死亡,不構成殺人罪共同正犯; |
D |
對於 Y 之死亡,乙、丙構成殺人罪共同正犯,甲亦構成教唆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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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通說,對於下列何者無法進行正當防衛? |
A |
野生動物的攻擊行為; |
B |
他人的過當防衛行為; |
C |
他人受自己挑唆而生的攻擊行為; |
D |
無責任能力人的攻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