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我國專屬經濟海城與日本高度重疊,在兩國未能針對海域劃界部分完成談判協議下,我國政府為保障我國漁民在重疊經濟海域作業權益,1993年制訂了所謂的: |
A |
禁止水域 |
B |
服制水城 |
C |
「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 |
D |
開放水域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一項: |
A |
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的管權權 |
B |
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源(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育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 |
C |
海洋科學研究的管轄權 |
D |
航行飛越的管轄權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沿海國不應在通過領海的外國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轄權,但下列例外情形,何者不得行使刑事管轄權: |
A |
罪行的後果未及於沿海國 |
B |
罪行屬於擾亂當地安寧或領海的良好秩序的性質 |
C |
經船長或船旗國外交代表或領事官員請求地方當局予以協助。 |
D |
取締違法販運麻醉藥品或精神調理物質所必要的。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何謂海灣?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
A |
必須為天然形成的明顯曲線 |
B |
海岸不必一定屬於一國 |
C |
水曲必須呈現陸鎖型態 |
D |
水曲面積必須等於或大於封口線作為直徑劃半圓的面積。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相鄰或相向的國家間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其專屬經濟海域的界限,應採下列何種方式劃分? |
A |
尋找海事強國仲裁 |
B |
在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所指國際法的基礎上以協議劃定 |
C |
訴諸聯合國調解 |
D |
以強勢力量使相向或相鄰的國家屈服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1條規定,每個國家應確定對船舶給予國籍,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
A |
每個國家應向其給予懸掛該國旗幟權利的船舶頒發給與該權利的文件 |
B |
船舶具有其有權懸掛的旗幟所屬國家的國籍 |
C |
船舶所有人為逃避本國財稅方面、海員及船舶管理方面之嚴格限制,以及營運方面的限制,選擇其他國家為船舶登記是違法的 |
D |
國家和船舶之間必須有真正聯繋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有關群島海道通過權,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
A |
群島國可指定適當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以便外國船舶和飛機繼續不停和迅速通過或飛越其群島水域和鄰接的領海。 |
B |
這種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可不必符合一般接受的國際規章 |
C |
群島國應在海圖上清楚地標出其指定或規定的海道中心線和分道通航制,並應將該海圖妥為公佈。 |
D |
通過群島海道的船舶應尊重按照本條制定的適用的海道和分道通航制。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為了保護與保全海洋環境,各國應制定法律和規章,以防止、減少、控制海洋環境之汙染,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
A |
「船旗國」應對懸掛其旗幟的船隻針對所犯的任何違反行為進行調查,如有充分證據船旗國應毫不遲延地按照其法律提起司法租序 |
B |
「港口國」對船舶違反有關造成海洋汙染之國內及國際法律規章,在該國內水、領海或專屬經濟海域內的任何排放進行調查,並可在有充分證據之情況下,提起司法程序 |
C |
「沿海國」在其領海或專屬經濟海域內違反有關於防止、減少和控制船隻造成的污染之國內及國際法律規章,可在一定限制下,提起司法程序 |
D |
原則上船舶以船旗國具有管轄權,惟如進入他國內水、領海,侵害他國法益,違反他國法令,他國為保障自身權益及利益,得依國際海洋法及該國法令發動管轄執行查處,不必尊重旗國通報船旗國。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發動緊追權下列何者有誤: |
A |
發動地點須在沿海國管轄海城內,且該船違反系爭海域法律 |
B |
該次緊追行為可中斷後發現再追 |
C |
須在目標船舶視聽所及範圍內,以聲光發出停船訊號 |
D |
緊追須在第三國領海之外 |
#106年,#警甄,#水上警察人員,#國際海洋法, | |||
登臨檢察的發動,下列何者為誤; |
A |
必須有「合理根據」 |
B |
應先行檢查「船舶文書」 |
C |
不必於受檢船舶之航海記事簿內記戴 |
D |
須審慎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