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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實施過程中,「評估」是對情境進行判斷,以利決定如何採取行動。而評估資訊的來源很多,最重要的是要能夠掌握「案主」對於問題與情境的理解與感受。試說明常用的蒐集資訊技術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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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甲喜歡混夜店,見貌美女子便搭訕喝酒,某日見A獨自一人,便灌A不同種類的酒,趁A不勝酒力昏睡時,便攙扶其至汽車旅館對其性交,另架設手機錄下A女被性交的畫面及裸睡樣子。第二天甲食髓知味,又到夜店認識B,酒後雙方合意至汽車旅館拍攝性愛照片。數週後甲的手機故障,至乙開設的手機行修理,乙見手機內的性愛照片及錄影精彩,遂上傳至其臉書供人觀覽炫耀。又因為乙女友C不久前與其分手,乙心中憤憤不平,便利用其熟稔資訊技術,將C的臉與手上性愛照片中女子的臉合成,製作C的裸照,再傳給C告訴她,如果不與乙重修舊好,將傳送到C所屬公司及家人。請問甲、乙的行為如何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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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甲接到商家來電,有位女子乙因喝酒在其店內大聲叫囂、不願離開,遂到場處理。因乙情緒失控,酒醉而有哭泣不止、拍桌及對甲高聲大叫,甲無法阻止,見乙拿起椅子,誤以為乙要對其攻擊,情急之下對乙數次噴灑辣椒水並擊打其頭部,造成乙眼睛無法睜開,因而跌倒受傷。事實上乙拿椅子只不過是累了想坐下來。經查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第3點規定,警察人員於依法執行職務遭受強暴、脅迫、抗拒或其他事實需要,除情況急迫外,於相對人經口頭警告仍不聽從時,始得使用辣椒水。使用時並應依該要點第4點之規定,考量地形及地物之狀況,避免造成相對人其他傷害;使用原因已消滅,應立即停止使用。請問甲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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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涉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意,以新臺幣3,000元,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給乙,經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於甲之住處扣得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前揭買賣毒品之款項,檢察官以甲涉犯上開罪嫌重大、符合羈押事由及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嗣檢察官於蒐證完畢後,就上開案件提起公訴而經法院進行審理。試問:何謂「嚴格之證明」、「自由之證明」?請說明於刑事程序中,何種事項須經「嚴格之證明」、何種事項僅以「自由之證明」即可?並請就上開案件中,關於認定「搜索」、「羈押」及「甲有販賣第一級毒品」等事實,論述是否需要經「嚴格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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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甲涉犯詐欺取財罪及一般洗錢罪之案件,先就詐欺取財罪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訴,經該法院審核該案卷證資料後,認為已起訴之詐欺取財罪部分與未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具有「想像競合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請論述檢察官就本案之詐欺取財罪部分起訴,效力是否及於一般洗錢罪部分?依目前實務之作法,檢察官就該一般洗錢罪部分,通常係以如何之方式請求法院併予審理?得否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另行起訴?倘檢察官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又向同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於該另行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應為如何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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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居住於臺北市,原為位於新北市A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甲於110年5月間因體罰幼生乙致其身體受傷而遭人向新北市主管機關B檢舉,經B查證屬實而將甲移送法辦,並經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成立過失傷害罪,處拘役15日。判決之後B另依行為時法規規定,作成甲3年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行政處分。甲主張該處分違法,因其居住於臺北市,B就本案並無管轄權;且地方法院已判處其拘役,該處分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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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開設C文理補習班已有多年,在民國(下同)111年初A為C補習班編撰「111年學測、指考班年度計畫表」(下稱「年度計畫表」)與「學生公約」。除印刷於招生手冊,亦張貼於補習班官網,供人瀏覽。官網及招生手冊均標示有「本內容皆為C文理補習班所有,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複製或轉載」等字樣。前開「年度計畫表」以表格形式呈現,左側為111年8月至112年7月之月曆,最右欄之「重要特定日」記載國定假日、學測、指考、考前衝刺時間,中間「重要行事」欄記載開班、週考、段考、學測、模擬考、複習考等之進度範圍與時間。「學生公約」則是A基於其辦學經驗,統整教室管理規定、曠缺考勤規定及行為舉止規定三大架構,與學生約法三章。因應現今學生特質,A在撰擬「學生公約」時特意琢磨用字遣詞、句型,改以循循善誘而非警告式教條的文句呈現。嗣A發現另一家由B開設的補習班官網上,竟出現內容高度近似於「年度計畫表」與「學生公約」內容之資料(相異處約10%),A認為B之行為已構成對前開資料的著作權侵害,遂發函要求B停止使用並移除前開資料。請依我國著作權法附理由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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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服務案件可區分為確信案件或非屬確信案件之其他相關服務案件,前者係執業人員藉由取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以作成結論之案件,且該結論係用以提升負責方以外之預期使用者對依基準衡量或評估標的之結果之信賴水準。確信案件依其構面可再分類為合理確信案件或有限確信案件,以及認證案件或直接案件;且無論何種分類,案件之先決條件均包括妥適之基準,且該基準係可取得。請依序回答下列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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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解釋何謂看板方法(Kanban Method),並請說明在系統開發中看板方法適合何種開發情境及不適用於何種專案(Proje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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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列舉及解釋至少三種不同的需求驗證技術(Requirements Validation Techniques),並請說明那些需求是屬於不可測試(Not Test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