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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為營造業,股東高達 30 人,甲、乙、丙為 A 公司之董事,並推 選甲擔任董事長,丁及戊為 A 公司之監察人。若甲未經董事會之授權, 竟逾越權限以 A 公司之名義為 B 公司所簽發交付給己之本票債務背書。 其後,B 公司無力支付該本票新臺幣 500 萬元之票款,己遂向 A 公司行 使追索權,A 公司因而蒙受損失。試問:丁及戊可否基於其監察權之行 使,自行決定共同代表 A 公司對甲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訟?又若 A 公司股 東會決議通過對甲提起訴訟,應由何人代表公司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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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為上櫃公司,分別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1%及 C 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 49%。經查 B 公司及 C 公司分別設有五席董事、一席監察 人,A 公司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2 項規定,指派代表人甲、乙、丙三人擔 任 B 公司之董事,由甲擔任 B 公司董事長:另再指派乙、丙、丁擔任 C 公司之董事,乙則經董事推派擔任 C 公司之董事長。若 A 公司基於企業 集團留才之需要,經由董事會之特別決議後,擬與 B 公司之員工簽訂認 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公司 股份,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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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並非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 幣(下同)2 億元,共發行 2000 萬股,每股 10 元,由甲、乙、丙、丁、 戊各持有 400 萬股。試問:A 公司是否應發行股票?若 A 公司並未發行 股票,則股東甲擬轉讓其所持有之股份 100 萬股給己,應以何方式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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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鐵路法條文,說明二項旅客的權利與二項旅客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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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鐵路法條文,說明處理下列情事的原則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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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之應變計畫,陳述鐵路法的要求;包括對鐵路機構的要求以及對交通部鐵道局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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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鐵路法條文,說明全國鐵路網計畫之擬訂與核定的要求,以及說明 非全國鐵路網(如地方性鐵路)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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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拉特(Goldratt)所發展的限制理論(Theory of Constraints, TOC)目 前已被公認為三大生產管理理論之一,請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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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在製品(Working In Process, WIP),並針對「WIP 具有緩衝與儲存 的雙重意義」,說明你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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