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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 A 古董,乙為甲之子,以自己名義出賣並處分、交付該古董於第三人丙占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倘若丙為惡意,乙、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 |
B |
倘若丙為惡意,乙、丙間之 A 古董之移轉所有權行為效力未定 |
C |
倘若丙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乙、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 |
D |
倘若丙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丙未取得 A 古董之所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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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其所有之農地上種植果樹後,將其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乙後死亡,甲之子丙不知其事,將農地出租於善意之丁並交於丁占有,嗣後乙又將該農地轉賣於戊。該地果樹所結之果實,何人有收取權? |
A |
乙 |
B |
丙 |
C |
丁 |
D |
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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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權利取得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將既有之權利原封不動地移轉於權利取得人,係屬移轉之繼受取得,須經由處分行為完成 |
B |
所有權人於其所有物上設定定限物權,係屬創設之繼受取得,須經由物權行為完成 |
C |
對無主物進行先占而取得該物之所有權,係屬透過事實行為而原始取得 |
D |
繼承人係透過事實行為而概括取得被繼承人之一切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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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擅自持 A 公司印發之分店名片,謊稱其為 A 公司之營業代理人,A 公司知其情事,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甲之代理稱為: |
A |
間接代理 |
B |
表見代理 |
C |
雙方代理 |
D |
自己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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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契約成立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
B |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視為其契約為成立 |
C |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意思不一致者,仍得就個案事實,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
D |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價目表之寄送,視為要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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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契約,何者為要式契約? |
A |
一年以上之動產租賃契約 |
B |
僱傭契約 |
C |
終身定期金契約 |
D |
保證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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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之給付,何者得請求返還? |
A |
債務人因誤認清償期已屆至,以清償債務之意思,對債權人所為之給付 |
B |
債務已不存在,但債務人卻因過失而不知此事實,而以清償債務之意思所為之給付 |
C |
因友人結婚,送紅包新臺幣 2,000 元,但日後因缺錢,想要回該紅包款項 |
D |
明知債權人之請求權已經罹於時效,債務人仍以清償該債務之意思為給付,事後後悔,欲請求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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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保證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共同保證,係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連帶關係 |
B |
連帶保證,係保證人與保證人間之連帶關係 |
C |
連帶保證時,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 |
D |
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時,保證人不得拋棄先訴抗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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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負有價值瑕疵、效用瑕疵,以及品質瑕疵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該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為法定責任,縱使買賣標的物之效用或價值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出賣人仍負瑕疵擔保責任 |
B |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不具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
C |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無論瑕疵之種類為何,買受人皆得請求減少其價金 |
D |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僅得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或減少價金,而不得解除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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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保證契約從屬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主債務人所有之抗辯,保證人得主張之。但主債務人拋棄其抗辯者,保證人不得主張之 |
B |
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 |
C |
保證債務之發生,應以主債務之有效存在為前提 |
D |
主債權人將主債權讓與他人者,保證債權隨同移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