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三等考試,#警察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 |||
教育與訓練二者概念接近,常合併使用,但實有不同,有關二者區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
教育的功能在促進個人能力於工作上的應用,訓練則是為發展人才 |
B |
教育的目的在適應一般需要,訓練的目的則在適應特殊需要 |
C |
教育的應用價值在立即需要,訓練的應用價值為適應一般需要 |
D |
教育的內容為專門知識與技能,訓練的內容則為基本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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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應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警察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方法、機會圖本人或第三人不正之利益 |
B |
警察人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 1 週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
C |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
D |
除因公務需要經報請長官同意,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不得涉足不妥當之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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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基於任務特殊性與執法需要,在公務倫理上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第 14 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
B |
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構)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離職後,亦同 |
C |
輪班制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 11 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應勤(業)務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
D |
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等例外情形,延長辦公時數上限,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分別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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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施行之公務員服務法第 3 條,原係規範公務員服從之義務,新法參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之規範修正,除了可釐清長官與屬員間之責任外,亦展現長官負責任之領導作為。有關該條增修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
A |
公務員有正當理由認為長官命令違法但未有違反刑事法律者,應負報告之義務。受報告之長官如堅持其命令未違法時,以書面署名再次下達,公務員即應無異議服從,以期命令得以貫徹執行,惟此時責任係歸屬於長官 |
B |
又如長官命令違法而公務員明知卻仍服從執行時,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21 條第 2 項但書規定,公務員尚不得主張阻卻違法,是為適度保障公務員權利,爰明定長官命令違反刑事法律時,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 |
C |
所指以書面署名下達之「書面」,鑑於現行電子通訊普及,且易遭盜用或竄改,長官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等形式下達足資表達命令內容之各種型態者,則不屬之 |
D |
依據憲法或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之公務員,例如法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渠等於「職權範圍內」經憲法或法律明定獨立行使職權,當不生服從義務之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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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對於警察人員健康權之意義、性質、依據及保障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健康權為複合性權利,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性質 |
B |
警察人員補休假應於機關規定之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畢,補休假期限至多為 1 年 |
C |
警察機關之加班補償,應考量加班之性質、強度、密度、時段等因素,以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合理執行職務對價及保障員警健康權之原則下,予以適當評價,並依加班補償評價之級距與下限,訂定換算基準,核給加班費、補休假 |
D |
警察機關為全年無休服務民眾,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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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我國的警政組織型態與未來發展趨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我國傳統的警察組織型態並非金字塔的階梯式組織,而是呈現多處瓶頸的怪葫蘆現象 |
B |
梅可望先生主張,我國未來警政發展之主軸與方向,為科技與文化、倫理雙軌並進的永續經營之願景與策略 |
C |
我國憲法第 108 條至第 110 條有關警政之設計發展,堅持「政策由中央制定,警衛事項授權地方」,此原則即是管理科學中探討的「集權的行政,分權的監督」 |
D |
民國 104 年起內政部警政署開始加強雲端網路應用,整合系統發展情資導向的警政治安新策略,翌年則推動「科技建警、偵防並重」的警政發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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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下列有關警察勤務區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
刑事警察得配合警察勤務區劃分責任區 |
B |
警察分駐(派出)所為警察勤務基本單位,負責警勤區之規劃、勤務執行及督導 |
C |
依自治區域,均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察勤務區 |
D |
交通警察得配合警察勤務區劃分責任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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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及相關法規,試問:人口販運罪構成之要件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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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機關使用通譯注意事項,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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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作業規定,警察機關受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之申請方式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