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下列關於民法上合夥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合夥是雙務契約、有償契約 |
B |
合夥具法人資格,有權利能力 |
C |
對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因其對任何合夥人有債權而主張抵銷 |
D |
合夥財產若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應負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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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缺錢,向乙表示想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乙回答沒問題,10 日後可匯款至甲銀行帳戶。雙方約定借款利息之利率為週年 22%,分 10 年攤還,並於第 5 年開始才可返還原本。而且,乙為了收取更多利息,以預扣利息為由,實際上僅交付甲 400 萬元。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乙合意借貸金錢時,消費借貸契約已成立 |
B |
該利息約定過高,超過部分雖非無效,但乙無請求權 |
C |
甲欲提前攤還原本以降低負擔,於借款經過 1 年後,即得隨時為之 |
D |
預扣之 100 萬元既未實際交付甲,並非貸與本金之一部分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對乙有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債權並已屆清償期,乙卻遲遲未為清償。因為乙近兩年來生意與股票投資失敗,負債累累。甲經過詳查後,發現乙之財產僅剩對丙有 400 萬元之債權。雖然對丙之債權已過清償期甚久,但乙覺得反正要回錢,只會被眾債權人瓜分,所以怠於討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甲若要行使代位權,應以自己名義行使乙之權利,且自己並無優先其他債權人受償之權利 |
B |
甲原則上必須在乙已負給付遲延責任,始得對丙行使代位權。但如有中斷時效等保存乙債權所必要之行為者,不在此限 |
C |
乙對於丙之債權,必須比甲對乙之債權更早發生,否則甲無權行使代位權 |
D |
此項代位權之行使,未必以訴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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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其對乙之貨款債權讓與於丙,並通知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乙受通知時,乙原得對甲主張之同時履行抗辯權,仍得對丙主張 |
B |
乙受通知時,乙原得對甲主張之消滅時效抗辯權,仍得對丙主張 |
C |
乙受通知後,乙始具備得對甲主張抵銷之要件者,亦得對丙主張 |
D |
乙受通知後,乙基於法定事由解除與甲之原契約時,乙得對丙拒絕給付系爭貨款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下列關於擔保物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以著作財產權為質權之標的,除另有約定外,著作財產權人仍得行使其著作財產權 |
B |
質權以記名股票為標的,依背書方法及交付證券於質權人者,即生設定質權之效力,無須於背書處記載表示設質或其他同義文字 |
C |
若銀行預先授予客戶未來兩年內商業信用貸款額度,並由客戶提供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縱客戶從未向銀行借款,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仍屬有效 |
D |
最高限額抵押權在原債權確定前,若第三人為債務人清償債務者,最高限額抵押權亦隨同移轉於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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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 A 地所有人,A 地係空地,為擔保借款而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嗣於抵押權人乙聲請法院拍賣 A地時,因 A 地上有 B 屋存在而致拍賣價格低落。下列有關抵押權存續中發生之情事,何者乙不得聲請就該 B 屋併付拍賣? |
A |
甲在 A 地上建築 B 屋,隨即將 A 地與 B 屋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丙 |
B |
甲將 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丙,丙則在 A 地上建築 B 屋,且乙依民法第 866 條規定已由法院除去該地上權者 |
C |
無權占有人丙在 A 地建築 B 屋 |
D |
甲將 A 地轉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丙,丙在 A 地上建築 B 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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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 A 屋之所有人。甲與乙訂立承攬契約,約定:乙承攬 A 屋全部管線更新與重新裝潢,並提供承攬工作所需之全部材料;甲應給付乙報酬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乙已完成承攬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甲取得乙為完成承攬之工作,而施作於 A 屋之全部材料之所有權 |
B |
乙施作材料於 A 屋之行為,乃加工 |
C |
乙得請求甲給付 1,000 萬元報酬 |
D |
乙所供給材料之價額,推定為承攬報酬之一部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乃 A 地所有人。A 地市價新臺幣(下同)2 億元。甲將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用以擔保對乙所負 1 億元借款債務,借款期間一年。甲與乙並約定:甲若屆期後一年內,未全部清償 1 億元借款債務,則由乙取得 A 地所有權。這項約定並經登記在案。甲其後出賣 A 地,並移轉 A 地所有權登記於丙。甲於屆期後之一年間僅返還借款 5 千萬元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得請求丙移轉抵押之 A 地所有權於自己 |
B |
乙得請求甲移轉抵押之 A 地所有權於自己 |
C |
乙得請求塗銷丙為 A 地所有人之登記 |
D |
乙得主張甲與丙間之 A 地買賣無效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乙未經丙同意而將 A 地贈與丁,丁明知 A地係三人共有且僅甲、乙表示贈與意思,卻仍表欣然接受,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丙嗣後得知後表示不同意此贈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甲、乙與丁間關於 A 地贈與契約有效成立 |
B |
甲、乙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丁之物權行為有效,丙不得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請求丁返還 A 地 |
C |
甲、乙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丁之物權行為,因丙不同意而不生效力,丙得請求丁塗銷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將之返還於全體共有人 |
D |
丙於甲、乙贈與 A 地於丁時,丙不得就甲、乙應有部分讓與主張優先承買權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女於民國 112 年死亡,其夫乙、女兒丙、養子丁繼承 A 地,乙與丙不顧丁反對,將 A 地出賣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於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之公同共有比例為二分之一,丙與丁之公同共有比例各為四分之一 |
B |
A 地為公同共有,故有償處分 A 地應得乙、丙、丁全體同意 |
C |
乙、丙與戊間移轉 A 地所有權之行為有效 |
D |
丁不得主張優先承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