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上市公司之某次審計委員會中,下列議案均未獲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下列何項議案不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
A |
經董事長、經理人、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案 |
B |
財務主管甲之任命案 |
C |
簽證會計師乙之委任案 |
D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案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日益興盛,營運多樣之證券商居功不少,而各種類型證券商所面對的管制亦有不同,依照證券交易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證券承銷商辦理有價證券之承銷 |
B |
證券經紀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承銷 |
C |
證券自營商辦理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 |
D |
證券交易法下證券商可以區分為證券承銷商、證券自營商、證券經紀商等三種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了擴大公司競爭力、發展垂直經濟,而 B 上市公司(下稱 B 公司),具有良好體質與市場潛力,因此 A 公司擬針對 B 公司進行公開收購,但在過程中,因為發生一些情況,需要改變公開收購條件,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改變條件原則上屬於合法? |
A |
調降公開收購價格 |
B |
降低預定公開收購有價證券數量 |
C |
延長公開收購期間 |
D |
縮短公開收購期間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A 公司為一家從事乳品販售之上市公司,該公司設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 9 名董事,其中甲、乙、丙、丁、戊 5 人為獨立董事。A 公司並設有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A 公司得由甲、乙、丙 3 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
B |
A 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中至少 1 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
C |
A 公司董事會不得變更審計委員會之決議 |
D |
A 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對其職權所有事項,均得各自獨立行使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已經假扣押執行之財產,受政府機關依法強制徵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假扣押之執行效力,繼續存在於該財產因政府機關強制徵收後之代替利益 |
B |
執行法院應將其補償金額提存 |
C |
假扣押債權人之債權,不因強制徵收而受影響 |
D |
假扣押債權人以其債權對於政府機關強制徵收後之代替利益為終局執行時,毋須另行取得執行名義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債權人甲持對債務人乙之執行名義,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彰化地院)聲請查封拍賣乙所有 A 地,於民國 112 年 6 月 6 日進行第一次拍賣,丙出價最高,但未於記載受款人為丙之保證金記名支票背書。彰化地院諭知丙之投標為廢標,由次高標之丁得標,丙當場聲明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彰化地院應以拍賣程序業已終結,丙聲明異議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其聲明異議 |
B |
彰化地院應詢問丙是否同意於保證金支票補正背書,經其補正背書後,諭知由丙得標 |
C |
彰化地院應不詢問丙之意見,逕認其投標為有效,依強制執行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更正處分,由丙得標 |
D |
彰化地院應以丙之保證金支票背書不連續,於開標後不能補正,其投標為廢標為由,裁定駁回其聲明異議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債權人甲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就債務人乙所有之 A 屋為強制執行,該屋拍賣由丙拍定繳清價款後,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如點交時發現 A 屋係海砂屋,丙得請求法院撤銷拍賣 |
B |
如點交時發現 A 屋係海砂屋,丙得請求法院減少拍賣價金 |
C |
如點交時發現 A 屋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已滅失,丙得請求法院撤銷拍賣 |
D |
如點交時發現 A 屋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滅失,丙得請求法院解除拍賣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於民國 112 年 5 月 5 日以其所有 A 地,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予乙,供其向乙借款 500 萬元之擔保。嗣丙持法院對甲核發之確定支付命令,聲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彰化地院)強制執行 A 地後,復由甲之另一債權人丁持確定終局判決,聲請彰化地院對該地為強制執行。彰化地院合併其執行程序,嗣由戊拍定並繳清價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倘彰化地院已知乙之借款 500 萬元未受清償,應將其金額列入分配,應徵收之執行費,於執行所得金額扣繳之 |
B |
丙繳交之執行費,得就 A 地拍賣所得價金優先受清償 |
C |
丙取得支付命令之費用,得就 A 地拍賣所得價金優先受清償 |
D |
丁屬再聲請強制執行之債權人,其繳交之執行費,得就 A 地拍賣所得價金優先受清償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甲訴請乙應容忍其通行乙所有之 A 地,獲勝訴判決確定後,乙在該地上設置路障,阻礙甲之通行,甲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執行法院得處乙怠金 |
B |
乙經執行法院處怠金後,仍不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
C |
甲得聲請法院拆除乙在 A 地上所設置之該路障 |
D |
執行法院得定期命乙拆除路障,於不履行時,逕予管收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
有關假處分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假處分之執行,應於假處分之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 |
B |
債權人收受假處分裁定後,應於 30 日內聲請強制執行 |
C |
假處分之裁定一經廢棄,執行法院不待債務人聲請,即應撤銷其已實行之執行處分 |
D |
假處分裁定為禁止債務人為一定之行為者,執行法院應將該裁定送達於債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