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17 歲之甲因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受監護宣告。乙與甲訂立贈與契約,將其所有之 A 地贈與於甲。關於贈與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是純獲法律上利益,故有效 |
B |
甲是無行為能力人,故得撤銷 |
C |
甲是無行為能力人,故無效 |
D |
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故效力未定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法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法人如有數名董事時,法人內部事務之執行,原則上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
B |
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損害於他人時,法人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
C |
法人應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 |
D |
監察人有數人時,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有 A 地,欲以新臺幣(下同)5,000 萬元賣出;乙欲以 4,000 萬元買進。雙方討價還價之過程中,甲突然寫信給乙,同意以 400 萬元成交。乙明知這是甲之筆誤,並理解甲之真意是同意以 4,000 萬元成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之筆誤是表示行為錯誤,得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
B |
乙理解甲之真意,誤載無傷真意,以 4,000 萬元成交 |
C |
甲與乙二人並未互相表示意思一致,故契約不成立 |
D |
甲與乙意思不一致時,應由法院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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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使用詐術欺騙乙,讓乙陷於錯誤後,乙與丙訂立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丙明知乙被詐欺或可得而知時,乙始得撤銷意思表示 |
B |
不論丙是否明知被詐欺事實或可得而知,乙均得向丙撤銷意思表示 |
C |
乙因被甲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故應向甲撤銷意思表示 |
D |
乙因被甲詐欺而為意思表示,不得向丙撤銷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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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之 A 地出賣於乙,雙方約定實際交易價格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然為逃漏稅捐,在買賣契約書上記載為 7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整個買賣契約無效 |
B |
依買賣契約書記載,在 700 萬元範圍契約有效 |
C |
買賣價金以實際交易價格為準,甲得向乙請求 1,000 萬元 |
D |
甲得依意思表示錯誤之規定,決定是否要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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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訂立借名登記契約,將其所有之 A 地登記在乙之名下;詎料乙未經甲之同意,竟與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出賣於丙,並將 A 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在丙之名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無權處分,丙善意時,始得善意取得 A 地之所有權 |
B |
乙有權處分,縱使丙是惡意,亦得取得 A 地之所有權 |
C |
甲是 A 地之真正權利人,乙與丙訂立之買賣契約無效 |
D |
基於惡意不受保護原則,如丙係惡意,買賣契約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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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 A 屋出租於乙,乙與其配偶丙居住於 A 屋。若 A 屋失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如因乙之重大過失導致失火,乙對甲應負擔失火之賠償責任 |
B |
若甲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乙負擔失火之損害賠償責任時,於乙有重大過失者,始得成立 |
C |
關於承租人因重大過失導致失火而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當事人不得透過合意加重承租人之責任 |
D |
因丙之重大過失導致失火時,承租人乙應依民法第 433 條規定,對出租人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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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每月新臺幣 8,000 元將一層公寓租給乙,雙方未簽書面契約也無收受押租金。乙因想減輕房租負擔,將其中一間房間轉租於同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乙間約定租期為 5 年卻未以字據訂立之,違反民法規定。故租期應視為縮短為 1 年,只是屆期可以更新之 |
B |
甲得知乙將一間房間轉租於丙,雖不同意,但無法僅以此為理由向乙主張終止租賃契約 |
C |
甲乙間約定每個月第一天繳交房租。乙上個月沒有繳交房租,本月初一又未繳租金。因為已達連續兩個月未繳租金,故甲得在隔天向乙催告請求 5 日內給付租金,否則即得終止租賃契約 |
D |
租賃物之地板,因年久失修而影響通行,乙得逕行終止租賃契約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向乙租屋,雙方口頭約定租金為每月新臺幣(下同)2 萬元,押租金 4 萬元,為期 6 個月。未料甲搬入居住 3 個月後,乙將房屋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丙,且登記在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不動產租賃契約為要式契約,甲乙契約無效 |
B |
甲丙間無租賃契約關係,丙得向甲主張無權占有,請求搬遷,返還占有物 |
C |
甲乙之租賃契約雖未以書面訂定,但甲仍得向丙主張租賃契約繼續存在 |
D |
縱使乙未將押租金轉交於丙,甲返還房屋後,仍得向丙請求返還押租金 |
#112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為電腦經銷商,出售一台電腦於乙,關於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物之瑕疵,原則上應於危險移轉時存在,若於危險移轉後始發生,出賣人不負責任 |
B |
若甲故意不告知瑕疵,乙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物之瑕疵時,甲仍應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C |
甲非故意不告知瑕疵時,乙受領電腦後,即時檢查後發現物之瑕疵,卻未通知甲,甲仍應對乙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D |
價值或效用之減少非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