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高等法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高等法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最高法院定之 |
B |
高等法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司法院定之 |
C |
高等法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人民公投定之 |
D |
高等法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行政院定之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某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合議審判案件,庭員有甲、乙、丙 3 名法官,於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應由何人充任審判長? |
A |
甲之法官年資16年,45歲,於該庭2年 |
B |
乙之法官年資12年,50歲,於該庭1年 |
C |
丙之法官年資10年,48歲,於該庭3年 |
D |
甲、乙、丙3名法官輪流充任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某甲因殺人罪嫌,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合議庭成員認某甲係犯殺人罪,但就量刑之刑度意見尚非一致,其中受命法官認應判處有期徒刑 18 年,陪席法官認應判處有期徒刑 16 年,審判長認應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決定評議意見,應判處某甲之刑度為何? |
A |
18年 |
B |
16年 |
C |
15年 |
D |
11年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何者,不屬於普通法院之三級法院? |
A |
地方法院 |
B |
高等法院 |
C |
最高法院 |
D |
憲法法庭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各級法院的案件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轄 |
B |
非訟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轄 |
C |
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刑事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轄 |
D |
非常上訴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轄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民事財產訴訟之第二審判決,上訴所得利益未逾若干元不得上訴第三審? |
A |
新臺幣30萬元 |
B |
新臺幣100萬元 |
C |
新臺幣150萬元 |
D |
新臺幣500萬元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最高法院民事各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者,應以裁定敘明理由,提案民事大法庭 |
B |
最高法院民事各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重要性者,得以裁定敘明理由,提案予民事大法庭 |
C |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行言詞辯論 |
D |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以裁定記載主文與理由行之,並自辯論終結之日起二個月內宣示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刑事強制處分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僅地方法院設有刑事強制處分庭 |
B |
暫行安置聲請案件之審核並非強制處分庭之職權 |
C |
承辦強制處分案件之法官,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 |
D |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之司法事務官可兼辦刑事強制處分案件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關於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三年,得連任 |
B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
C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檢察官兼任,綜理全署行政業務 |
D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不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事務,以尊重檢察官職權之獨立行使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最高法院之判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最高法院判例選編及變更制度已經廢除 |
B |
先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判例全文可資查考者,停止適用 |
C |
先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有判例全文可資查考而未經停止適用,效力與未經選編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
D |
先前依法選編之判例,均已失效而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