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甲罹患重大不治之精神疾病。乙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獲准。嗣後,甲欲主張裁判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請求乙給付贍養費,是否有理由? |
A |
甲罹患精神疾病,係因己方之事由導致裁判離婚,屬於有過失之一方,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無理由 |
B |
甲罹患精神疾病,並無過失,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有理由 |
C |
乙對於離婚事由並無可歸責之處,屬於無過失之一方,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無理由 |
D |
甲罹患精神病之過失,較諸乙主動請求離婚之過失為輕,故甲請求乙給付贍養費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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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 5 歲之子丙。嗣後,甲乙離婚,約定由乙獨立擔任丙之親權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對丙之親權未停止 |
B |
甲因未擔任丙之親權人,故得停止支付對丙之扶養費 |
C |
經甲同意時,乙得代理丙將丙出養於丁 |
D |
若甲反對,乙不得代理丙出賣丙之 A 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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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歲之甲受輔助宣告,甲有配偶乙、子女丙。下列何種情形符合民法之規定? |
A |
以遺囑指定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二,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一 |
B |
乙受監護宣告,甲擔任乙之監護人 |
C |
朋友丁作成代筆遺囑時,甲擔任遺囑見證人 |
D |
乙留有遺囑後死亡,甲擔任乙之遺囑執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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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中年喪妻,有乙丙丁三子。某日,甲無權代理乙,將乙之 A 車出賣於善意之戊。隔日,甲因故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甲之無權代理行為,因乙之繼承甲而有效 |
B |
乙得拒絕承認甲之無權代理行為 |
C |
戊在乙未承認或拒絕甲之無權代理行為前,得撤回之 |
D |
若甲之無權代理行為不生效力,乙丙丁因繼承甲而對戊,負損害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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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法第 1149 條規定之遺產酌給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遺產酌給權人之子女得因酌給權人之死亡,而繼承請求酌給權利 |
B |
受酌給人原則上應為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之人 |
C |
就遺產酌給之數額,僅得由法院酌給於權利人 |
D |
民法明定酌給之數額,不得侵害特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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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乙丙丁戊四子,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甲死亡後,乙隱匿甲遺產中之一幅名畫,且丙詐害債權人己之權利而將甲之遺產毀損。假設甲之遺產不足清償己之全部債務,依民法規定,己就不足清償之部分,不得從下列繼承人之固有財產中清償? |
A |
丙與戊 |
B |
丁與戊 |
C |
乙與丁 |
D |
丙與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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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得知妻乙懷孕,喜出望外,卻不幸執勤時因公殉職。甲之父丙因悲哀過度亦隨即病歿。丙遺有房屋一棟,其配偶已死亡,其子女除甲外,尚有甲之姐丁。丁主張應由其單獨繼承丙之房屋,有無理由? |
A |
有理由。因甲已死亡,應由丁繼承 |
B |
無理由。因胎兒有代位繼承權 |
C |
有理由。因丙死亡時,胎兒仍未出生 |
D |
無理由。因胎兒未出生前,應由乙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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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父母雙亡,有一子丙已成年。乙有一子丁,丁有一子戊已成年,長年住在國外。其後,甲與乙結婚,並收養丁為養子,但戊並不知情。乙與丙感情不睦,某日二人激烈衝突,丙竟持刀殺乙既遂,而受刑之宣告。丙服刑期間,甲丁因事故同時死亡。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
A |
丙單獨繼承 |
B |
丁單獨繼承 |
C |
戊單獨繼承 |
D |
無人可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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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乙丙丁三子,乙有一子戊。甲因乙分居而給與新臺幣(下同)150 萬元,因丙出國而給與 150 萬元,因丁結婚而給與 150 萬元。乙先甲死亡。甲死亡時,留有 300 萬元遺產。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 |
A |
戊 50 萬元、丙 200 萬元、丁 50 萬元 |
B |
戊 100 萬元、丙 100 萬元、丁 100 萬元 |
C |
戊 150 萬元、丙 150 萬元、丁 0 元 |
D |
戊 200 萬元、丙 50 萬元、丁 50 萬元 |
#113年,#特種考試,#高等考試,#司法官,#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 |||
關於民事訴訟法與憲法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民事訴訟制度應避免突襲裁判,並確立當事人之程序主體地位 |
B |
法官迴避制度具有確保當事人公正程序請求權之意義 |
C |
三級三審制度係憲法上司法救濟請求權之要素,不容當事人處分或立法簡化 |
D |
法律安定性及個案正義,均為民事訴訟法建構制度時之基本信念,但因二者偶而會發生衝突,故有權衡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