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何者,不屬於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互相協助之事項? |
A |
囑託勘驗現場 |
B |
囑託拘提 |
C |
囑託訊問證人 |
D |
囑託起訴事件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各級法院行政之監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司法院院長監督各級法院及分院 |
B |
最高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及高等法院及其分院 |
C |
高等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及其分院與所屬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
D |
地方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及其分院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何項案件之審理,以採公開為原則? |
A |
洩露國防秘密罪之審理 |
B |
性侵害案件之審理 |
C |
販賣毒品案件之審理 |
D |
職務法庭案件之審理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裁判書及起訴書、不起訴書的公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各級法院及其分院,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定期出版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判書 |
B |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應於第一審裁判書公開後,公開起訴書 |
C |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應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公開不起訴處分書 |
D |
裁判書公開,除自然人之姓名外,得不含自然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人之資料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關於法庭開庭秩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
審判長蒞庭、退庭及宣示判決時,在庭之人均應起立 |
B |
經審判長許可,在庭之人可以無庸起立陳述 |
C |
法庭開庭時,法警有維持秩序之權 |
D |
法庭開庭時,經法警同意可以錄影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下列關於公開審理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
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原則上應公開法庭行之 |
B |
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案件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公開審理 |
C |
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 |
D |
法庭不公開時,一律禁止旁聽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裁判書公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裁判書原則應以適當方式公開之 |
B |
性侵害案件之裁判公開,但不得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料 |
C |
少年事件之裁判書不公開 |
D |
起訴書因偵查不公開,不論起訴後訴訟於何階段皆不得公開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訴訟當事人、證人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就法庭之進行,下列何者並非法定之方式? |
A |
由法院通譯傳譯 |
B |
由法院約聘之特約通譯傳譯 |
C |
由當事人自行攜帶通譯傳譯 |
D |
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關於少年保護法庭的布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少年保護法庭以欄杆區分為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並於欄杆中間或兩端設活動門,方便進出 |
B |
少年保護法庭之席位,應用橢圓型或長方型會議桌布置 |
C |
少年保護法庭之旁聽區可設學習法官席 |
D |
少年保護法庭的審判活動區,法官席地板離地面25公分至50公分 |
#111年,#五等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 |||
得開臨時庭之法院,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
最高法院 |
B |
臺灣高等法院 |
C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D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之臺北簡易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