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銀行實務, | |||
為健全洗錢防制體系,符合國際規範,政府於民國 102 年起即推動洗錢防制法修法工作,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9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2 月 28 日公布,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8 日正式施行,請依據此新法,回答下列各題: |
#106年,#司法特考,#三等,#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政府採購法, | |||
臺北市某項工程採購案件,由甄審委員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及招標須知,決定特定投標人 A 廠商成為最優次序,並得與 B 招標機關簽訂該工程契約,試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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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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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 年 11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09200438750 號函(下稱系爭函),將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 31 條第 2 項第 8 款規定,認定該等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其押標金應不予發還或追繳。惟系爭函僅上網公告,並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是否發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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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付款之意義為何?工程實務上何以有監督付款之設計?而定作人與承攬人兩造,加上監督付款自救會之三方共同簽訂協議,則依系爭協議所生之法律關係,監督付款自救會之法律定位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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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增進政府採購效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重大工程採用最有利標決標,營造公平合理的公共工程環境,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說明最有利標之評選方式,並就公共工程最有利標執行上可能產生之問題,探討其評選工作之重點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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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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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種政府措施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之要求? |
A |
配偶間相互贈與免除贈與稅 |
B |
限制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 |
C |
限制色盲者就讀警察大學碩士班 |
D |
限制基層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任職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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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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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持有土地一筆,位於 A 市辦理公共工程範圍內,經 B 主管機關核准徵收後,由 A 市政府地政局公告徵收,並函請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內領取徵收補償費,因逾期無人領取,A 遂將該筆款項向管轄法院提存。後因甲死亡,乙自稱為甲之繼承人,向 A 領取上述補償費新臺幣(下同)120 萬元。嗣後,因訴外人丙向 A 查詢系爭補償費,始發現遭冒領。A旋即發函通知乙,要求其於文到翌日起 30 日內,繳回上述系爭補償費,及自領取日至歸還日止,按臺灣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之利息(下稱系爭函文)。乙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不受理;訴願期間,A 將系爭函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經該署准予 A 向乙之存款銀行,扣押一筆債權金額 120 萬元,並撥入 A 市庫。乙提起訴願遭駁回後,續行提起行政訴訟,經原審法院判決,A 應給付乙 120 萬元及相關利息;乙其餘之訴駁回。請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及我國相關司法實務見解,附理由分析本件之法律關係,正當程序究應如何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