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鐵路特考,#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 | |||
公務員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多久? |
A |
6 個月 1 |
B |
年 2 |
C |
年 3 |
D |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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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那一類型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
A |
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分配者 |
B |
業務處理方式之規定者 |
C |
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之解釋性規定者 |
D |
人事管理之一般性規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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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比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比例原則,目前為實定法所未規定之行政法不成文法源之一 |
B |
必要性原則,要求行政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
C |
狹義比例原則,要求行政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
D |
適當性原則,要求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該行政目的之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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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不屬於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
A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B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C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D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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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命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不一定要經過聽證程序 |
B |
法規命令之訂定,得由人民提議為之 |
C |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發布後送交上級機關核定 |
D |
法規命令,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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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下列情形何者不可補正? |
A |
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給予者 |
B |
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訴願程序終結前記明者 |
C |
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訴願程序終結前參與者 |
D |
雖然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但是仍容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開發行為之許可後補正應實施而未實施之環境影響評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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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針對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 2 個月之期間內為之 |
B |
訴願之提起,應於行政處分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之期間內為之 |
C |
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針對行政處分申請程序再開,應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知悉法定事由起 3 個月內為之 |
D |
行政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 1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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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仍應撤銷 |
B |
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對相對人發生效力 |
C |
行政處分之內容對相對人屬不能實現者,無效 |
D |
行政處分有明顯之瑕疵者,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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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之爭議救濟,下列司法院解釋何者錯誤? |
A |
釋字第 89 號,認為公有耕地放領於人民,其因放領之撤銷或解除所生之爭執,應由普通法院管轄 |
B |
釋字第 115 號,認為政府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所為之耕地徵收與放領,人民僅得依行政救濟程序請求救濟 |
C |
釋字第 138 號,認為行政機關就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19 條所為耕地准否收回自耕之核定與調處,出租人、承租人如有不服,應循行政訟爭程序請求救濟 |
D |
釋字第 695 號,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對於人民依據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未為准許之決定,具公法性質,申請人如有不服,應依法提起行政爭訟以為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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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行政處分之形式合法要件? |
A |
處分機關有管轄權 |
B |
踐行行政程序 |
C |
附具理由 |
D |
裁量無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