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 |||
甲縣政府對乙作成處分後,乙不服提起訴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乙只能向甲縣政府申請停止執行 |
B |
因提起訴願,甲縣政府應先停止執行 |
C |
行政救濟確定前,僅甲縣政府得依職權停止執行 |
D |
甲縣政府原則上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執行 |
#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 |||
甲於民國 114 年 2 月 14 日向乙縣政府申請農地使用許可,惟乙縣政府屆滿 2 個月後未為任何表示,甲直至 114 年 8 月 1 日才提起消極不作為訴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訴願已逾訴願法第 14 條所定提起訴願之期間,應不受理 |
B |
類推適用訴願法第 14 條所定提起訴願期間,訴願應不受理 |
C |
本件無提起訴願期間限制,甲得隨時提起訴願 |
D |
甲得申請回復原狀後,再提起訴願 |
#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 |||
甲訴願書錯誤寄送至原處分機關之下級機關,下級機關於 5 月 10 日收受,於 5 月 11 日即移送於原處分機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甲提起訴願錯誤,原處分機關應不受理 |
B |
以 5 月 11 日送達原處分機關之日,作為提起訴願之日 |
C |
以 5 月 10 日下級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
D |
應自通知訴願人已將訴願書移送至原處分機關之日,視為自始提起訴願之日 |
#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 |||
關於行政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
地方行政法院指的是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
B |
行政訴訟之簡易訴訟程序,裁判費用為新臺幣 2 千元 |
C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第二審行政事件 |
D |
因公法上之保險事件涉訟者投保單位為原告時,得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 |||
針對下列之決定,何者得提起訴願救濟? |
A |
依教師法規定,作成之再申訴決定 |
B |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審議判斷 |
C |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所作成之覆審決定 |
D |
稅捐機關對課稅處分所為之復查決定 |
#114年,#三等警察,#警察法制人員,#警察法制作業, | |||
請舉實務案例(司法院憲法解釋或行政法院裁判)說明「從新從優原則」 是否為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現行法制中有無明確之 規範內容?實際適用時有無應注意之事項? |
#114年,#警甄,#行政警察學系,#警察法規, | |||
有關請求權人就警械使用事件請求補償時,得向行政法院聲請為假處分,命受理補償請求機關暫先支付費用及相關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
A |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聲請假處分。 |
B |
請求權人受領暫先支付之費用後,於請求權人提起訴願經訴願駁回確定,不予返還。 |
C |
請求權人領取暫先支付之費用時,應填具收據。 |
D |
受領暫先支付之費用,應於給付補償金時扣除之。 |
#2025,#警察四等,#交通警察人員,#交通警察法規概要, | |||
何謂速度管理?依照道路交通法規規範對於超速行為之取締警示規定為何? 請說明有一駕駛人位於距離警告標誌(測速取締標誌)203公尺處,遭員警以未位於距測速取締標誌100公尺至300公尺範圍內的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測得98公里時速,可否舉發,其理由為何(可參考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說明之)? |
#114年,#警大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行政法及警察法學,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35 條第 1 項規定:「汽機車駕駛 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 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 『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 及吊扣其駕駛 執照一年至二年; ;…………:一、酒精濃 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 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請問「當場移置 保管該汽機車」之法律性質為何?該措置規定有無違反比例原則? 試論述之。 |
#114年,#警大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行政法及警察法學, | |||
政府機關之採購行為係公權力行政抑或私經濟行政(國庫行政)? 若廠商與採購機關發生採購上爭議,其爭訟途徑為何?試論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