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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該法所定之「復審」及「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請分析此 2 種救濟之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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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舉一警察實例說明「行政處分」之要件為何?又請進一步說明「管制性」與「裁罰性」行政處分之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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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舉例說明「依法行政」之重要內涵為何?如何打破「惡法亦法」之邏輯?請論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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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行政」之意義與內涵為何?給付行政措施有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給付行政上之法律關係,通常以契約設定之。此類給付行政上之契約所具特徵為何?試論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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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作用法的行政機關」與「事務分配的行政機關」?該兩類行政機關之差異為何?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將「行政機關」定義為「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係採「作用法的行政機關」抑或「事務分配的行政機關」概念?試論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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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管轄法定原則及職務協助法理,試問:行政機關取締行政違規現行犯,遇有違規行為人未帶證件,又不配合稽查之情形,可否請求警察機關派員到場協助查證身分?到場警察可否將違規行為人強制帶往警察勤務處所查證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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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勒令歇業,交由警察機關執行。受處罰者如不遵行歇業義務,警察機關應如何強制執行?有無行政執行法執行規定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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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分別說明下列行政機關所為之決定或措施,係屬何種法律性質? 又各該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如有不服,得否提起行政訴訟以謀救 濟?其理由為何? (一) 縣政府將其所屬公務員年終考績評定為丙等。 (二) 行政執行分署對欠稅逾期未繳納之義務人核發「禁奢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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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明中央警察大學招生簡章之法律性質為何?又招生簡章中規定畢業生未滿服務年限離職者,須賠償在學期間所領受之公費待遇,該公費賠償費用是否為行政執行法所稱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當事人拒絕賠償時,如何強制執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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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課予人民公法上之不行為義務,並對違反之人設立罰則者,在解釋論上,其僅以罰則擔保法律之實效性,不生行政強制執行之問題。惟在現實上,不行為義務之違反,輒生有形的結果(例如違規停車,形成道路障礙)。為改正該不行為義務違反所生之有形的結果,應有何立法設計?試論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