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警大二技,#行政警察學系,#警察勤務, | |||
下 列何者為警勤區訪查對象的完整範圍? |
A |
治安顧慮人口、記事人口、諮詢對象及一般人口 |
B |
治安顧慮人口、記事人口、諮詢對象 |
C |
治安顧慮人口、記事人口、村(里)鄰長及一般人口 |
D |
治安顧慮人口、記事人口、諮詢對象及村(里)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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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規定,警勤區員警接獲受理報案通報後,應即上網清查比對,並於幾日內前往訪問關懷有關家屬,其後每 3個月至少訪查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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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實施路檢攔檢的程序項目有: (1)選擇對象 (2) 攔停人車 (3)表明身分 (4) 查證身分 (5) 告知理由,下列順序何者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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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之敘述,下列何者 為非? |
A |
服勤日中至少應有連續 1小時之休息時間,由各警察機關於服勤時數內調配之。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 |
B |
編排超時服勤時數,以 2小時為度;必要時,最多以延長 2小時為限,並應將增加超時服勤時數陳報單位主管(派出所所長、分隊長、中隊長)核定 |
C |
服勤人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 11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執行值宿所之服勤人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 8小時之休息時間 |
D |
服勤人員每週應有 2日之休息,依其服務機關之輪班輪休制度排定,並得因勤務需要,調整為每 2週內有 4日之休息,或每 4週內有 8日之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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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關於警察機關推展警勤區訪查工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警勤區員警訪查後,得提前 20分鐘返所,將當日訪查概況註記於勤查系統之戶卡片副頁或記事卡副頁,至遲於翌日前完成 |
B |
警勤區每月應編排 12小時以上訪查時數,其基準由警察分局定之,得視勤務需要檢討調整,並送警察局核定 |
C |
治安顧慮人口自刑期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每個 月查訪 1次,查訪 3年,期滿改列記事人口;必要時,得增加查訪次數 |
D |
警察分局每年依警力配置和轄區狀況檢討劃分警勤區,並區分為繁雜警勤區及 一般警勤區,經警察局核定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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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機關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作業規定」,有關警勤區員警對於該系統之操作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
員警於每次勤區查察前,對該系統自動傳送之訊息至少每 5日應確認 1次;連續 3日以上未能服勤者,由指定之代理人確認 |
B |
員警於每次勤區查察前,對該系統自動傳送之訊息至少每 3日應確認 1次;連續 3日以上未能服勤者,由指定之代理人確認 |
C |
員警於每次勤區查察前,對該系統自動傳送之訊息至少每 7日應確認 1次;連續 5日以上未能服勤者,由指定之代理人確認 |
D |
員警於每次勤區查察 前,對 該 系統自動傳送之訊息至少每 7日應確認 1次;連續 3日以上未能服勤者,由指定之代理人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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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警察勤務條例 》 規定, 下列何者 非 加 強勤務督導之時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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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警察機關取締營業場所涉嫌妨害風化行為作業規定」 ,有關 警察機關執行取締妨害風化行為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各單位遇有員警執行取締工作,涉及違法案件,應即循督察、政風系統處理機制,於 3日內陳報查處情形 |
B |
執行取締工作出勤前,應由單位主官(管)主持勤前教育 ,如 情況緊急或基於保密考量,得不拘形式實施 |
C |
執行取締工作應於營業時間為之, 且著制服或出示服務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
D |
執 行取締工作時,帶班人員應以分駐(派出)所所長 、 警備隊 或偵查隊 隊長親自帶班為原則,副所長 副隊長 、巡佐或指定之資深員警為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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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取締違規攤販作業程序」 規定,有關警察人員 取締違規攤販 相關事項, 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
A |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之行為人,有違反 《 刑法 》 第 320條第 1項竊佔罪規定時,應於依法調查後,移送或報告管轄地方檢察署偵辦 |
B |
舉發後,應於舉發當日或翌日午前,將通知單移送聯、有關文書或電腦資料連同有暫代保管之攤棚、攤架送由警察局或分局等該管處罰機關裁處 |
C |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應於攝(錄)影或拍照存證後,告知行為人違反之法條, 事後 依法製單舉發,並責令即時停止及 消除障礙 |
D |
製單舉發遇有攤販(民眾)拒絕出示證件或態度激動時, 應 請求支援,以優勢警力執法 但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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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警察人員進入校園 執法之相關注意事項,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
警察人員須進入學校蒐證時,除由適當層級主管授權外,應經校方適當層級人員同意,並於校方代表人員陪同下進行 |
B |
因偵辦案件調查他機關掌管資料時,依據 《 刑事訴訟法 》 第 229條至第 231條規定,除以函詢 辦理外,以通知、親赴、公務電話等適當方式為之 |
C |
在查緝行動及新聞發布時,注意勿將學校及涉案之少年、學生姓名曝光,並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前提下,通知轄內教育主管機關通報窗口 |
D |
如係案情敏感或為社會矚目之特殊刑案,應循主官 、刑事、勤務指揮中心系統,通報刑事警察局偵查科,同時注意保密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