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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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about the Berbers is NOT true?
(682) 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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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at does the word “joints” mean?
(683)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公證人,#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調查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類科法律事務組,#檢察事務官類科偵查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類科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類科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類科營繕工程組,#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監獄官(男),#監獄官(女),#公職法醫師,#法學知識與英文,
Where would this passage most likely appear?
(684)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為因應物聯網及平台經濟時代網路購物交易量大增,甲物流公司(下稱 甲)自民國 110 年起陸續增聘司機員達 20 人,以解決人力缺口。甲因認 為其與司機員間屬承攬關係,故並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8 條規定,為此等新進到職之司機員申報並提繳勞工退休金。案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下稱勞保局)調查,認定雙方僱用關係存在,甲違章情事屬實,遂依同 條例第 49 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2 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同 時依同條例第 53 條之 1 規定,公布甲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等資訊。惟甲 既未主動繳納罰鍰,於期限屆滿亦未補申辦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勞保局 遂依法再次對甲裁處 3 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甲仍拒絕補行申報及 提繳義務,遭勞保局先後按月裁處罰鍰,總計達 20 次之多。勞保局認為 不斷裁處罰鍰,依舊無法迫使甲履行申報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法定義 務;為達成勞工退休金條例保障勞工權益之立法目的,遂依據行政執行 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以代履行方式自行代替甲列表申報,並 依同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及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繕具繳款單,命甲限期 提繳 38,700 元之退休金,並諭知如不於期限內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 請分析勞保局上開代履行措施之合法性。 參考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第 1 項:「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下列人 員,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一、本國籍勞工。」 同條例第 16 條:「勞工退休金自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但選擇自本 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其提繳自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 制度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 同條例第 18 條:「雇主應於勞工到職、離職、復職或死亡之日起七日內,列表通知 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 同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雇主應提繳及收取之退休金數額,由勞保局繕具繳款單 於次月二十五日前寄送事業單位,雇主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同條例第 49 條:「雇主違反第八條之一第五項、第九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一 項、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十五條之二或第三十九條規定,未辦理申報提繳、停 繳手續、置備名冊或保存文件,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 同條例第 53 條之 1:「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 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 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685)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甲、乙為朋友,乙在賣場銷售手錶,某日甲在乙工作時探望乙,且在兩人
聊天過程中,知悉某 X 款錶外形酷似潛水錶實質上只有輕度防水功能,
由於多數買家都知道其沒有潛水功能,因此也最不好賣,為了推銷該款手
錶,賣場以六折賣出。不久有顧客 A 上門,指定要買潛水錶,甲竟突發
奇想佯裝普通顧客跟 A 搭訕,宣稱該 X 款錶潛水功能好又有折扣,物超
所值。甲與 A 的對話皆被乙聽到,乙假意要上廁所請隔壁專櫃的店員 B
幫其照料生意,隨即離開。乙回到櫃位後,B 告知乙,A 買了該 X 款錶,
已經由其結帳賣出。甲在乙身邊悄聲說明,並向乙邀功,乙瞪了甲一眼,
但沒有多說話。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
(686)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甲、乙為戀人,某日甲發現乙將兩人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片給甲的好友 丙觀覽,甲極為生氣,覺得自己不受尊重。某日甲趁乙不注意,以乙的 手機拍攝自己洗澡的影片,並報警宣稱被乙偷拍,乙在警詢時否認。由 於乙否認,甲說服丙出庭作證,謊稱乙有將該偷拍情事告知丙,丙在檢 方傳喚時具結宣稱乙確實有甲所陳述的偷拍行為,檢方採信丙的描述, 將乙起訴。試問甲、乙、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
(687)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調查人員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甲將第二級毒品咖啡包裝成一箱,以新臺幣(下同)5000 元販賣給乙, 當場銀貨兩訖,經警埋伏當場查獲後,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嗣法院於 審理時,有下列經合法取得而與本案具關聯性之證據:1.扣案之第二級 毒品咖啡包一箱及 5000 元。2.證人乙經具結證述之偵訊筆錄。3.甲與乙 當日通話之通訊監察譯文。4.經甲自白之警詢筆錄。按刑事訴訟法第 155 條第 2 項規定: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請問法院 於開庭時,就上開 1 至 4 所示之各該證據,應如何進行合法之調查,始 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依據?
(688)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
甲擔任乙公司行銷部專員五年,與乙公司簽有包含員工保密協議條款之
勞動契約。甲於離職前兩星期,將其處理之乙公司來往客戶資料(包括
基本聯絡方式、對應窗口)、業務往來情形(包括歷年來銷售資料、客戶
特殊需求,客戶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主要銷售市場及目前進行專案與
產品等)、處理進度及報價等資訊,命名為「交接事項」並以壓縮檔加密
文件方式寄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甲離職後,乙公司於清查公司內部電
子郵件往來紀錄時發現上情,並提起告訴。
甲坦承有將資料寄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之行為,但辯稱係為了交接目
的,回家加班使用,且乙公司行銷部門任一員工以電腦輸入個人開機密
碼即可瀏覽上述檔案,該等資料並非機密。甲於離職後已刪除所有資料,
且未將該等資料提供給他人。乙公司則稱甲明知該公司規定,如因業務
因素需外寄資料,必須上簽經主管核准,甲卻未事前取得主管同意。試
問依我國營業秘密法:
(一)請依雙方提出事證,判斷是否該當營業秘密法第 2 條之營業秘密?
(二)假設法院認為「交接事項」為乙公司之營業秘密,請問甲應負何種民
刑事責任?
(689)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系統分析,
公部門 A 為提供便民服務,計畫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的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技術,提升民眾個人化的 問答(Q&A)服務,並減少服務人力。請針對以下項目進行此系統的技術 可行性分析:對應用領域的熟悉程度(Familiarity with Application)、對技術 的熟悉程度(Familiarity with Technology)、專案規模(Project Size)。
(690) 題型:
#113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系統分析,
公部門為了增加政府運作的透明度,使公眾能夠了解政府的決策過程和 資源分配,並促使公民更積極地參與公共事務,計畫建置一個網頁來分 享公部門的公開資料(Open Data)。請詳述此一網站系統重要的五個功 能性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與五個非功能性需求(Non-functional Requirements)。